自己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三十天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等單位批準。
自己保留一個給單位辭職信的證據,電子郵件電話錄音短信之類都可以,萬一單位因此不發工資,可以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單位。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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