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導條約指的是什麼?1987年12月8日,美、蘇簽署了《美蘇關于銷毀歐洲中程和中短程導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 ,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中導條約指的是什麼?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1987年12月8日,美、蘇簽署了《美蘇關于銷毀歐洲中程和中短程導彈條約》,簡稱《中導條約》。
條約共17條。雙方就銷除有關導彈的範圍、方法和時間,對消除導彈的各階段要求,對銷除有關導彈的核查與監督,條約的法律效力及修改等作了規定。這是一個永久性條約。它自雙方交換批準書之日起生效。條約所遵循的目标是加強戰略平衡,各條款闡明的措施将有助于減少發生戰争的危險性和加強國際和平與安全。條約規定,雙方在條約生效後的3年内,須全部銷毀所擁有的中程導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在條約生效18個月内全部銷毀中短程導彈及其發射裝置和輔助設施。條約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再生産和試驗中程導彈和中短程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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