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北路店鋪門前的公共停車位基本上被石墩等構件“霸占”。
策劃君說:
為了緩解市區停車難問題,交警部門在許多街區、路邊、小區樓下劃定公共停車位。既然是公共的,那就意味着,這是大衆使用的,不是私人所有的。然而,東時記者走訪調查發現,市區不少二手車商家、餐飲店、汽車修理廠、沐足城、酒店等消費場所打着“不消費,不給停車”的理由,占據着門前的公共停車位,讓“公共”變成了“私有”,擺上“雪糕筒”的、劃上“專屬标志”的、拿水泥墩“占位”的,比比皆是,甚至還有保安專門“看守”,讓許多車主“望位興歎”。而不少“占位”商家也一肚子“苦水”。
走訪
江北占位工具五花八門
橋東城背路上電動車擋住公共停車位。
聲音
車主:不消費不給停讓人生氣
“明明有車位,不消費卻不給停,這樣很生氣啊。”一位前來探望親戚的車主張先生在找車位,他說看見被霸占的停車位空着卻不能停進去,敢怒不敢言,因為他試過争吵,但最終還是不給停。如果強制停進去,又擔心車輛不安全,所以很無奈。
店主:這是無奈之舉
“我有四個檔口,門前公共道路畫上了停車位,就相當于把門前位置給堵住了,我運貨的車來了怎麼卸貨。”旺崗路一檔口老闆駱先生說,他就曾遇到這種情況,檔口門前停車位被别的車主停放了車,運貨車隻好停在人行道路中間,“有的車在這停車位上一停就好幾天,我印象中停了最長時間的就有8天,最後實在沒辦法,隻好打114電話叫車主來開車。”
“遇到講理的車主還好處理,如果遇到不講理的車主,停放在停車位的車輛還沒辦法挪走。”駱先生說,現在生意難做,檔口門前被停車位擋住,想來檔口買東西的顧客因為停車難問題也不願意進來買東西了,生意難上加難。最後他也實在沒辦法,隻好在自己檔口門前的停車位上放置雪糕筒和石墩,占用了公用停車位,“我這樣做也是很無奈的選擇。”駱先生說。本組文字 《東江時報》記者駱國紅 劉建威
旺崗路上雪糕筒占停車位。《東江時報》記者駱國紅 攝
河南岸
投訴不斷屢禁不止
“演達大道石湖苑、風華世家門口道路公共停車位長期被商家霸占……”去年3月10月,有網友在今日惠州網東江論壇和網絡問政上對該問題進行投訴。此外,東時記者在一些本地論壇也發現了類似的帖子。
随後,惠城區在東江論壇回複稱:“經查,網友反映情況基本屬實,演達大道石湖苑跟風華世家小區外面道路上确有停車位被沿街商鋪擅自設置構築物(地鎖)占用的情況,供前來消費的顧客使用。”同時,回複表示,河南岸城監隊聯合河南岸執法隊已向擅自占用公共車位的商鋪負責人闡明有關的城市管理規定,要求限期自行整改并清理構築物。如違規商鋪屆期未按要求自行拆除安裝的地鎖,執法人員将依法進行強制拆除。
到了去年10月,有網友在網絡問政中表示該問題仍然存在。市交警支隊回複稱,經巡查,該路段商鋪門口仍存在利用石墩、鐵鍊非法霸占公共停車位現象,對此,江南交警大隊對上述店主多次進行宣傳和警告教育,但個别商家保安會再次用雪糕筒占用停車位。
上月23日下午,東時記者走訪現場看到,商家霸占停車位的現象的确存在。在一家餐飲店門口,數個雪糕筒攔住了3個車位。兩台車輛因無法進入,索性停在雪糕筒外,令原本狹窄的道路無法會車。東時記者看到,用雪糕筒霸占停車位的有數家商鋪,有商鋪甚至用鐵鍊将雪糕筒鎖住。而在一個家具店門口,也擺放着雪糕筒和拉警戒線使用的不鏽鋼柱子,東時記者觀察時恰好有客人開車前來,在工作人員的指引下,保安迅速前來将“障礙物”移開,讓該客人順利将車停入。
為何此處霸占停車位的投訴不斷,卻屢禁不止?東時記者走訪了幾家商鋪,回答幾乎都是留給客人使用,不然做不了生意。也有店家表示門口被擋住,進出貨物不方便。《東江時報》記者劉建威
東平
商鋪門前車位早就被占滿
橋東屬于老城區,停車難是老問題,橋東下闆塘一帶更是一位難求。近年來,交警部門在橋東、東平一帶街道也劃定了為數不少的車位,但依然困難,尤其是商店密集的東湖花園、荷蘭水鄉、水東街、上下闆塘等多個小區和居委會所在的主要街道。
永平路是東平半島的環島路之一,位于橋東老城區,毗鄰西枝江,另一側則是一些老商鋪,而路旁交警部門規劃了車位,一路上,車位被占用的情況很少,但在靠近公用事業局附近路段的一家餐館門前就發現了零星占用路邊公共停車位的情況,而多數使用電動車占位,還有的直接上闆凳。
聲音
店主:顧客看不到門面影響生意
“我的店本來就小,人行道又窄,被車一停,就什麼都看不見了。”位于城背路一家臨街商鋪的老闆老陳說。老陳認為,交警設置停車位之前,也應該充分考慮臨街商鋪的利益,對于他們而言,過路客是主要的客源,本來老城區人行道設置就比較窄,加上商鋪面積小,樓層低,門口停一輛稍微大一點的車,就把商鋪門面全部擋住了。老陳認為,這樣是很影響生意的,但是有多影響生意,老陳稱自己沒有計算過,“肯定對生意有影響的,這是毋庸置疑的”。老陳的觀點得到了部分臨街商鋪店主的認同,但絕大多數表示不敢随意擺放東西占車位。
店主:生意好不靠占車位靠服務品質
也有很多跟老陳持不一樣觀點的店主,在橋東路開店的老黃則認為,車位隻是一個很小的因素,更多的是自己做生意的手段,“做生意好壞,不能完全歸結于門口是否停一輛車的問題上”。老黃在當地開設燈飾商店已經很多年了。多年來,從沒車位到劃停車位,到如今幾乎全天都有車停在他店門口的公共停車位上,但生意并沒有受到影響,他認為,這是他所買商品的品質和客人對他個人的肯定。
現了占用公共車位的情況。有接近6個車位被雪糕桶占領,有明顯的标識稱是該餐館的專屬車位。一路行走,東時記者走訪到橋東路和城背路,橋東路是連接水門橋和西枝江橋之間的主要道路,并且道路兩旁都是各色商鋪。交警部門規劃的公共車位是橋東路設置在往水門橋方向的右側,而城北路則在左側。記者在橋東路和城背路兩條相互連接的道路均發現了占用公用車位的情況,有用電動車占位的,有的是三輪車,無一例外的是被占車位的位置都在商鋪門口。
随後,記者駕車往回從永平路往東湖路方向走訪,進入東湖花園,走完各條道路後,進入荷蘭水鄉各小區。在東坡路、東湖二街、東湖中路等多條道路,發現了零星占用路邊公共停車位的情況,而多數使用電動車占位,還有的直接上闆凳。
車主:提前半小時上班找停車位
“在東平一帶很難找一個公共停車位的,更别說更加擁擠的橋東了。”市民張學民說。
張學民是惠州本地人,在東平頤景花園一帶上班,每天上班主要的問題就是停車的問題了。他早上會提前半小時趕到東坡路尋找停車位,這一帶公共車位稀少,他一般都要沿着東坡路,往西枝江方向行駛尋找車位,往往是一位難求。有些時候,他會繞道去東湖北路和東湖中路去碰碰運氣。運氣不好的話,他可能要兜到東湖路一帶去尋找,每天花在車位這件事上,就要二三十分鐘,“而且有些車位被放了雪糕桶或者停了電動車的,又不敢私自挪走。沒辦法,太折騰了”。
“被趕的倒比較少,一般看到有放東西或者停了電動車的,我都不去停的。”市民李惠東說。李惠東經常在東平一帶活動,吃飯、喝茶均在東湖花園附近。他對于部分商鋪用闆凳或者停放電動車占車位的做法非常讨厭,“但是也沒辦法啊,放了東西,也不好停吧”。當然,李惠東和張學民都反映,很少遇到停車被趕的情況,為什麼呢?兩人表示,雖然停車很困難,但基本上看到有放東西的車位他們基本不會停。另外的原因是,商鋪不讓别人停在門口的話,基本上會主動擺放一些東西,“每次都趕,他們應該也覺得煩吧”。本組文字 《東江時報》記者蔡偉健
橋東新民街上兩張凳子成了占位工具。 本組圖片 《東江時報》記者張藝明 攝
部門
市區施劃5萬多個公共停車位交警半年清障上萬件“占領物”
發現私占停車位可打122報警投訴
“為了緩解停車難題,交警部門通過優化調整,在一些具備條件又不會影響市民出行的路段、人行道、空地施劃了一些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今年1月4日,交警部門在市區(含惠城區、仲恺高新區)共計施劃公共停車位50500個,其中小汽車位21500個、電動車位29000個。
“清障行動”如今常态化
“現在公共停車位本來就緊張,但個别商家卻為了自身利益,使用障礙物将公共停車位‘據為己有’,不但損害了大家的利益,這種做法也不合規。”該負責人介紹,目前私自占用公共停車位的商家主要有酒店、餐館、茶莊等,占用的方式也是五花八門,有用雪糕筒、石墩等物品,也有通過安裝車位鎖的方式霸占,還有制作“私家車位 禁止停車”等提示牌提醒車主不要占用的。
“路邊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嚴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霸占停車位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市交警部門将繼續聯合相關部門在惠城中心區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嚴厲打擊私劃停車位、私占公共停車位等行為,并将“清障行動”常态化,通過全力清查惠城中心區道路臨街商戶違法占用人行道、機動車道私自規劃停車位,包括擺放雪糕筒、石頭、私設臨時停車格,在已規劃的公共停車位上設置障礙物、“禁停”牌等占用道路資源,長時間停放在公共停車位的“僵屍車”、五類車違停占道,二手車商家、餐飲、汽車修理廠門前等大量車輛集中違停以及違法占道擺賣等違法行為,逐步形成對市區重點路段該類違法行為常态化管理,為群衆清理出盡可能多的公共停車位和道路通行資源。
演達大道等7處是私占“災區”
“對個别商家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市民反響一直比較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介紹,一直以來,市公安交警部門聯合特警、城管等部門都有對這種現象進行巡查和勸導,并常态化開展 “清障行動”,去年6月1日至今年1月4日期間,我市的“清障行動”就先後清理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物品11792件,其中雪糕筒2769個、水泥墩2052個、廢棄輪胎1928個。
盡管查處力度這麼大,但一些商家為了個人利益,經勸導後還是繼續占用公共停車位。目前市民投訴較多的主要集中在演達大道、惠沙堤一路、南壇北路、花邊南路,以及黃塘電腦城、龍豐市場周邊、江北義烏小商品批發城後面等路段。使用的障礙物主要有雪糕筒、鐵柱、石墩、車位鎖、電動車等。雖然目前市民投訴建議沒有準确的數據統計,但在網絡問政平台上,每周都有5~6宗。
“不要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障礙物擅自占用公共停車位。”該負責人提醒,下來市公安交警部門将聯合城管部門繼續開展常态化 “清障行動”,對商家私自設置障礙物占用公共停車位的行為,将依法予以強制拆除并處罰。市民若發現非法占用公共停車位情況,也可撥打122或2309300進行報警投訴,交警、城管部門将依法進行查處。本組文字 《東江時報》記者劉豪偉
演達大道石湖苑、風華世家門口道路一些公共停車位被商家私占。 《東江時報》記者劉建威 攝
律師說法
私占公共停車位屬侵權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置、移動、占用、損毀交通信号燈、交通标志、交通标線;第一百零四條規定提到,未經批準擅自從事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活動的,由道路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恢複原狀,
可依法給予罰款,若緻使通行的人員、車輛遭受損失的将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廣東九韬律師事務所胡海良律師說,商家以個人名義“圈地”私自占用路邊公共停車位屢見不鮮,特别是在老城區如南壇、西湖一帶停車位一位難求,有部分人更把占地停車收費做成了一門生意,每次收取數額不等的停車費用,這些行為本質上都是一種侵權行為。公共停車位屬于公共資源,嚴禁私自占有使用或取得收益。如遇路邊劃線停車位收費,公民有權拒絕繳費,更可以向城管部門或者交管部門投訴要求處理。但現實中由于維權成本過高,車主最終往往息事甯人、不了了之。
胡海良認為,要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需要交管、城管部門加大巡查、處罰力度,但僅依靠有限的行政部門人手去處理等于杯水車薪,更需要将市場機制導入公共停車位的管理,比如設置收費咪表的制度,引進外來公司力量加強巡查,以期達到提高城區主要道路有限停車泊位的周轉使用率,緩解停車壓力的目的。《東江時報》記者江勇龍
演達大道石湖苑、風華世家門口道路一些公共停車位被商家私占。《東江時報》記者劉建威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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