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會計準則要求會計報表除滿足企業主管機關和财政、稅務機關等國家政府部門的需要外,還應該滿足企業各方面投資者、債權人,以及社會上投資者的需要,要能夠向他們提供反映經營狀況、産權關系、償債能力和利益分配的各種會計信息。針對上述要求,會計準則對全國範圍内的企業會計報表作了統一規定,規定企業必須編制和對外報送三種主要會計報表。在1998年規定用現金流量表替代财務狀況變動表後,這三張報表是資産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這樣的會計報表體系不僅大大改變了傳統會計報表體系種類過多、主次難分的缺點,突出了主要報表的地位,而且與國際通行的會計報表體系也是一緻的,有利于提供符合國際慣例的會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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