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營權、決策權。如果不是根據股權的多少來決定決策權,那麼一定要說清楚當發生經營方向或者決策方面的問題的時候誰能最終拍闆做決定,并且最好把它落實到合同裡面。
2、職責劃分。 誰負責哪些方面,哪些方面可以一起合作,最好說清楚。該劃分的地方,職責明确,分工明确。其他不太好劃分的區域可以一起合作。
3、争議解決。當涉及到發生争議的時候,如何解決,用什麼方式方法解決,都是很重要的,可把比較可能發生的争議羅列一下,然後講講解決方案。當争議無法通過溝通解決時,可以按照合同條款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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