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範子葉然》的記載,早在春秋時期,中國就已經用于民間民生應用;唐朝末年,火藥已被運用于軍事;到了宋代,戰争接連不斷,促進火藥武器的加速發展。北宋政府建立了火藥作坊,先後制造了火藥箭火炮等以燃燒性能為主的武器和爆炸性較強的武器,能送造出了以巨竹為筒,内裝火藥的突火槍;到了元代又出現銅鑄火統。在十二、十三世紀,火藥首先傳入阿拉伯國家,然後傳至希臘和歐洲乃至世界各地。英法各國直到十四世紀中葉,才有應用火藥和火器的記載。火藥的發明是人們長期煉丹制藥的實踐結果,至今已有1000多年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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