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9日,二裡頭夏都遺址博物館正式在河南洛陽偃師建成使用。自著名史學家徐旭生于1959年發現二裡頭遺址以來,經過半個多世紀的考古發掘,目前考古學界已形成普遍共識:二裡頭遺址是夏朝中晚期都邑。
在夏朝曆史記載模糊的前提下,之所以還能夠精準地判斷出二裡頭是中晚期都城,其實主要還是依據商文化的上限來界定。
按照史書記載的脈絡,夏朝時,商族還隻是臣服于夏的一個族群,直到商湯滅夏,商才正式從方國升格為王朝。所以,如果我們能夠找到商朝建立之初的考古學文化,那麼這個時間上限自然就是夏朝滅亡的時間節點。
這是因為,每一個考古學文化都是由一定區域内的人群共同體在一段相對穩定的時間内所創造、使用并遺留下來的,夏、商作為兩個不同的群體和兩個不同王朝的締造者,其所呈現出的考古學文化面貌是不同的。
比如二裡頭文化是夏文化,特色是以鼎為主要烹煮具,它的前身是什麼考古學文化目前還有争議,不在本文讨論範圍。商朝的考古學文化脈絡則相對清晰,主要經曆了三個階段的發展,分别是商朝建立前的下七垣文化,商朝建立時的二裡崗文化(特色是以鬲為主要烹煮具),以及商朝中晚期的殷墟文化,這三個階段是一脈相承的。
二裡崗文化最早是在鄭州二裡崗遺址發現的,之後在鄭州商城的基礎上,考古工作者們又發現了年代更早的偃師商城遺址。二者都發現了宮城等建築遺址,屬于商朝都邑無疑。
根據碳十四測定,二裡崗文化的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600年—前1300年,也就是商湯到盤庚這12位商王在位期間。
接下來我們再來看夏都的情況。根據2005年以來二裡頭遺址最新精度的碳十四測定,其絕對年代是公元前1750年至前1520年。
二裡頭文化共分為四期,一期的年代為公元前1750至前1680年,二期為公元前1680至前1610年,三期為前1610至前1560年,四期為公元前1560至前1520年。
由于偃師商城始建年代最早,與《漢書》記載的“屍鄉, 殷湯所都”(漢代稱呼偃師商城一帶為屍鄉)和《帝王世紀》記載的“殷湯都亳,在梁,又都偃師”吻合,所以,偃師商城無疑是商湯的都城,或者至少是陪都和軍事基地。
但這就帶來一個疑問,偃師商城距夏都二裡頭隻有區區6公裡,如此近的範圍内,同時出現夏朝和商朝的都邑,作為敵對勢力,這顯然是非常反常的。
于是,有學者推測做了如下兩種推測。
推測一:偃師商城是商湯滅夏以後所建的陪都,目的就是監視夏遺民的舉動,防止他們發生叛亂。
這個推測很快被碳14測年否定。根據碳14測年顯示,偃師商城的宮城始建于第一期(文獻記載稱之為湯亭),絕對年代上限約為公元前1600年,與二裡頭文化三、四期相當。這也就意味着,商湯修建偃師商城時,夏朝還沒有滅亡。
推測二:二裡頭遺址原本就是商湯的西亳,所以在相距6公裡外的不遠處存在另一處商朝都邑,十分正常。
上文已述,二裡頭是夏朝都邑已是考古界的普遍共識,二裡頭和二裡崗分别是代表夏和商的兩種不同的文化類型,很難想象商湯會同時創造兩種不同的文化遺迹。何況,偃師商城并未發現二裡頭文化痕迹,二者并無繼承關系。
此外,根據中科院博士劉皓芳對二裡頭遺址出土的夏代人群的分子人類學分析,得出:二裡頭夏代人群與黃河中下遊地區漢族、西北地區漢族及少數民族的遺傳關系要比近在咫尺的偃師商城古人群的遺傳關系更近。換言之,二裡頭和偃師商城确實是兩個不同的族群。
綜上我們可以得知,在夏朝還沒有滅亡的時候,商湯就已經把都邑修在了距夏都6公裡之外的地方,但夏朝對近在咫尺的威脅,似乎并沒有做任何的軍事防禦準備。
文獻中商湯滅夏的決戰發生地在鳴條,而夏桀的逃亡地則在南巢。至于鳴條和南巢究竟在哪,目前還沒有定論,或言鳴條在晉南,南巢在安徽。不過,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鳴條在二裡頭附近。
這說明,夏朝并沒有調兵在都城一帶抗擊商湯大軍,而是做出了一副視而不見、坐以待斃的奇怪姿态。
當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呢?二裡頭遺址的最新考古發現,或許能幫助我們揭開夏朝滅亡的真相。
考古顯示,二裡頭遺址從第二期時面積拓展到了300萬平方米以上;第三期時持續興盛,出現了宮城城垣和兩處大型宮殿遺址,鑄銅作坊開始生産作為禮器的青銅容器;第四期時,新的大型建築依然在不斷出現,宮殿區範圍仍在擴大,宮城城牆及周圍大路等均未見遭遇毀滅性破壞的迹象。
顯然,在商湯營建偃師商城,再到夏亡商興,作為夏都的二裡頭遺址不僅見不到任何末世衰敗景象,反而愈發繁榮,未遭兵戈塗炭。
這跟傳世文獻所說的“商湯在伊尹、仲虺等人的輔助下陸續滅掉忠于夏朝的葛、韋、顧諸國,十一征而無敵于天下”不符。
那夏都呈現出的“和平解放”景象,該如何解釋呢?一方面是曆代文獻對鳴條之戰的言之鑿鑿,另一方面卻是夏都呈現出的沒有戰争痕迹的景象,那麼很顯然,夏桀當時根本不在都城之内,也就解釋了為何沒有任何資料将鳴條的地望指向二裡頭附近。相反,商湯似乎與二裡頭夏都内的夏人達成了某種默契。
根據考古發掘簡報顯示,二裡頭遺址除一号建築有毀壞痕迹外,其它建築均在第四期時有擴建,第四期使用的新、舊宮殿建築,面積合計多達17500平方米,貴族墓葬在增加,禱銅作坊發現的青銅器種類多,數量客觀。
反觀偃師商城,一期(商湯時期)所有宮殿建築的面積合計為8130平方米,僅為同期二裡頭四期的一半,鑄銅作坊的種類和數量也都很少,完全沒有二裡頭遺址建築的輝煌和氣派。
不僅如此,二裡頭和偃師商城都發現了各自獨立的祭祀設施,前者有壇、坎兩種,後者隻有坎而不見壇,這意味着二者祭祀對象有區别,商湯并未占有夏都,反而讓其保留了一定的獨立性,自己依然住在“簡陋”的商城。
結合文獻記載我們可以發現,夏桀統治時期矛盾重重,對下“斬刈黎民如草木”,對上則屠戮關龍逄等貴族階層,甚至為一己之私,發兵滅掉了少康的母族有仍氏,這一行徑直接導緻了貴族階層的反叛。
所以,通過伊尹的居中聯絡,商湯應該是與夏都的貴族達成了同盟,貴族仍然享受着舊有的待遇,可以繼續興工動土增設建築。而作為交換,君主夏桀則被貴族趕出了夏都,這也就解釋了為何夏商的決戰地會在鳴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