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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青銅編鐘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3 02:26:44

文物是中華文明的見證

是一個國家文化的象征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

在利益的驅使下铤而走險

從事盜掘、倒賣文物等犯罪活動

距今約2700年的9件青銅編甬鐘

險些流失

……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九江市人民檢察院訴陳某旺可移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判令被告陳某旺承擔文物修複費用及專家評估費共10.4萬元,并在全國性媒體刊登公告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這也是全國首例可移動文物保護檢察民事公益訴訟案。随着此案審結,這起特大倒賣文物案的作案細節也随之浮出水面……

湖北青銅編鐘(距今約2700年的9件青銅編甬鐘被追回)1

山地意外拾寶起邪念

2020年10月25日,陳某旺在湖北省黃石市自家承包的山地中意外撿拾到一件疑似青銅器。

回家後,陳某旺立即上網查詢相關資料,發現撿來的“寶貝”極有可能是古代青銅編甬鐘,具有很高的價值。而且,他還了解到,青銅編甬鐘一般都是成批出現,這意味着那塊山地裡還會有編甬鐘。

于是,貪婪的陳某旺動起了歪腦筋。他沒有向有關單位報告,而是決定私自挖掘。次日上午,他攜帶鋤頭再次來到承包地裡,先後挖出八件編甬鐘,其中三件因不當挖掘而受損。

湖北青銅編鐘(距今約2700年的9件青銅編甬鐘被追回)2

同村村民陳某清得知此事後找到陳某旺,表示可以幫其将青銅編甬鐘倒賣牟利。正苦于如何将文物出手的陳某旺聽後心中竊喜,兩人一拍即合。

此後,經過層層委托,陳某清尋找到了買家,并商定以350萬元的價格成交,其中陳某旺獲利280萬元。

一網打盡倒賣文物團夥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2021年5月,九江市公安局接江西省公安廳下發線索:有人拟在九江倒賣一套國家級保護文物青銅編甬鐘。

九江市公安局迅速抽調市局刑偵支隊和共青城市公安局精幹警力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攻堅,防止文物被非法倒賣,尤其嚴防文物流向境外。

專案組經缜密偵查,很快就查明了犯罪嫌疑人陳某旺、陳某清等人的身份。經初步調查,陳某旺、陳某清等人将于5月18日在永修縣某賓館進行交易。

5月18日為國際博物館日。當天,專案組安排警力做好了周密部署。然而臨到交易時,陳某旺、陳某清卻狡兔三窟,多次更改交易地點。民警不動聲色,沉着應對。

其間,買賣雙方秘密周旋,交易地點在湖北、江西兩省三縣市之間多次變換。這一切都沒有逃離民警的視線,當晚,民警突然出擊,在武甯縣某加油站内,将正在進行文物交易的陳某旺等9名犯罪嫌疑人一舉抓獲,現場繳獲青銅編甬鐘9件。

涉案文物系國家二級文物

案件偵破後,江西省公安廳及省文物保護部門非常重視,派出專家赴現場查看、鑒定,指導文物後期保護工作。

湖北青銅編鐘(距今約2700年的9件青銅編甬鐘被追回)3

經鑒定,這組青銅編甬鐘均為西周晚期鑄造,距今約2700年,9件成組,大小排列有序,工藝精湛,紋飾精美,保存基本完好,少量“青銅枚”有殘斷破損,屬國家二級文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以牟利為目的,倒賣國家禁止經營的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别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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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案刑事部分,2021年12月8日,九江共青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12月23日,共青城市法院以倒賣文物罪,分别判處陳某旺、陳某清等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至十一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

全國首例

可移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開審

2022年3月,九江市人民檢察院對此案進行民事公益訴訟立案,并先後開展了調查取證、委托評估、公開聽證等工作。這是全國首例可移動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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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8月30日,此案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九江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燕曉華以主辦檢察官身份出庭履職,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武擔任審判長進行審理。

九江市檢察院認為,按照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地下埋藏的文物,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私自發掘;在進行建設工程或者在農業生産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文物,應當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當地文物行政部門,因此而發現的文物屬于國家所有,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哄搶、私分、藏匿;違反法律規定,造成文物滅失、損毀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陳某旺發現文物時,沒有依法向有關單位報告,而是私自挖掘并非法倒賣,導緻國家文物出現破損,陳某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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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中院認為,文物作為曆史的物質遺存,所具有的曆史價值、科研價值和藝術價值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資源。被告陳某旺私自挖掘并造成文物損壞,其行為侵犯的是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五條第一款、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二條、第六十五條第一款,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五十五條的規定,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被告陳某旺因犯倒賣文物罪目前正在服刑,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到庭參加訴訟。一審宣判後,被告方表示服判不上訴,并對因私自挖掘造成編甬鐘損壞的行為表示後悔,向社會公衆表示誠懇的道歉。

作者|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黃輝 周孝清 通訊員 葉瑾 劉志堅

來源: 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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