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殺予奪。
解釋:生:讓人活;殺:處死;予:給予;奪:剝奪。形容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的大權。
出處:《韓非子·三守》:“使殺生之機,予奪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近義詞: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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