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紅塔區中心城區辦理載貨電動三輪車
臨時入城标識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範玉溪市紅塔區中心城區載貨電動三輪車管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減少交通事故隐患,保護交通參與者合法權益,提升城市綜合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經車主自願申請,将對确有入城需求的載貨電動三輪車,經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審核後發放“臨時入城标識”,标識有效期至2023年4月14日,鼓勵倡導自願購買車輛保險。
一、臨時入城标識辦理時間、辦理地點
集中辦理時間: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含周末)
辦理地點:玉溪市紅塔區秀山西路9号(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非機動車便民服務點)。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車主身份證(非紅塔區戶口提供居住證)、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申請《安全承諾書》;2.對送水送氣等保障民生确需進入限行區的還須提供在限行區經營場所的營業執照;3.企業單位,提供單位證明及組織機構代碼證。
請注意,車輛所有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憑證無效的;車輛非法改裝、拼裝或者電動機号有改動痕迹的;擅自改變電動自行車結構、構造或者主要技術參數,或者加裝其他妨礙道路交通安全裝置的;其他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不予辦理。
三、取得臨時入城标識的駕駛人應當按照允許的時間和範圍行駛,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安全文明參與交通。自2022年11月8日起,将嚴禁無入城标識的電動三輪車進入紅塔區中心城區。
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
2022年11月4日
附:禁行時間及禁行區域
禁行時間:7:00—19:00
禁行區域:東起環山路(不含)、鳳凰路(環山路—撫仙路,不含)、撫仙路(鳳凰路—紅塔大道,不含);西至珊瑚路(含);北至玉興路(含);南至紅塔大道(含)
紅塔區中心城區載貨電動三輪車
“臨時入城标識”式樣
素材來源:直屬大隊
制作:李傳偉
審核:韓 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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