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女方無論孩子多大都可以提出離婚,在女方懷孕期間男方不能提出離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内,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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