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個後台咨詢是這樣的:我離婚了,孩子歸我,我想給孩子改姓可以嗎?但是對方說如果給孩子改姓了,就不會支付撫養費了。
其實這種事情在生活中也很常見。
有很多女士在和丈夫離婚之後,覺得孩子歸自己,并且因為對前夫心裡有怨恨,所以想讓孩子和自己姓。
但是對于男方那邊來說,尤其是中國人還是很重視孩子跟誰姓的,所以一般都不願意孩子改姓,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是跟着自己姓,這也就會出現一些列的問題。
最直接的就是,如果女方給孩子改姓,男方就拒絕再支付撫養費,甚至還有女方因為私自改了孩子的姓,被男方告上法庭的。
那麼離婚之後,到底能不能給孩子改姓?遷戶口呢?男方能不能以此為由拒絕支付撫養費呢?
接下來小尊給大家總結了6點,以此給你說清楚!
1、離婚後可以給孩子改姓嗎?
我國《婚姻法》第16條規定是這樣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後,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商一緻後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商一緻。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複函》的規定,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商或協商未達成一緻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隐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複其子女原姓名且離婚雙方協商不成,公安機關應予以恢複。
所以說,離婚之後孩子改姓也是要經過另一方同意的,如果是撫養孩子的一方想要單獨更改孩子的姓氏,是不可以的,就算偷偷地改了,對方也是有權利起訴變更的!
2、離婚之後孩子改姓,另一方可以拒絕支付撫養費嗎?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這就是說,無論孩子跟誰姓,父母任何一方都要承擔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不能以離婚後孩子改姓就不給孩子撫養費。
如果孩子由父姓改為母姓,而父親不給撫養費的,作為孩子的母親可以先和孩子父親商量,協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孩子父親支付孩子撫養費。
3、一方擅自更改子女的姓名,怎麼辦?
生活中因為離婚而鬧僵的服氣不在少數,而這種情況下最受傷害的就是孩子,撫養孩子的一方甚至把對另一方的怨撒在孩子身上,也不希望孩子再跟着他姓,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那麼這種情況下怎麼辦呢?
首先可以去公安機關申請恢複子女原姓名。
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責令恢複原姓名。
4、離婚後孩子改姓,怎麼辦手續?
法律規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護人雙方協商決定。
那麼,如果非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
首先,需要和孩子的生父或生母協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
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辦理。
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後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理,戶籍所要負法律責任的,另一方有權控告更名方和戶籍辦理機構的。
5、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
很多人離婚之後,就不知道孩子的戶口應該怎麼辦了。
首先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歸誰,孩子的戶口就跟誰走。
其次就是如果小孩未滿18周歲,需要父母代為辦理戶口的遷移。
如果孩子年滿18周歲,可由他自己去辦理戶口的遷移。
年滿18周歲,可單獨立戶,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派出所申請辦理即可。
6、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怎麼辦?有什麼手續?
一般情況下,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戶口要随着撫養權走。
假如涉及到戶口遷出問題,就需要拿離婚證、戶口簿、孩子的出生證到夫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請遷出;
然後拿着離婚證到需要遷入地的村委會或居委會開具遷入證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請準遷入證明;
拿到之後,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戶籍遷移證》;最後拿着《遷移證》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就可以了。
現實生活中,如果一方對離婚後小孩戶口辦理存在抵觸或拖延等情況,該怎麼辦呢?
1、協商,先和對方協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戶籍辦理機構辦理小孩戶口;
2、起訴,上法院起訴的話,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起訴。
當然,各省份關于離婚戶口遷移的具體手續辦理會有不同的規定,如需要準備什麼材料和證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辦理離婚戶口遷移手續,亦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最後,要提醒大家,不管是子女改姓了還是把戶口遷出去了,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還是要給子女撫養費的!
有時候夫妻離婚是為了雙方更好的生活,但是也會害怕自己的離婚會不會讓孩子受到傷害,但是讓孩子在一個冷漠的家庭中長大或許更會傷害到孩子。
夫妻離婚難免會出現一些紛争,尤其是在孩子方面,有的父母為了争奪、變更孩子撫養權,帶着孩子到處東躲西藏的。
争奪子女是正常心,但是一切根本還是為孩子,因為孩子絕不是婚姻的犧牲品或者戰利品。
離婚時,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為了孩子的健康成長達成一緻意見,這才是我們最願意看到的結局!
來源:講法哒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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