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争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争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
按照《勞動争議調解仲裁法》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争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仲裁勝訴後,隻要對方未提起訴訟,該裁決已經生效。而對方拒不履行裁決義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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