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進行綜合素質評價時,老師會給學生們分發測評表,首先學生需要給自己打分,然後撰寫自我評價和學期總結。随後,全班同學會依次上台朗讀自我評價,朗讀完畢後,台下的同學們就會開始給被測評同學提意見或給五個維度打分。
2、班幹部或班主任會記錄全班同學的打分,最終數據結果是全班同學評分的平均數。或為了公平起見,班主任會分發給學生一張打分表,上面記載着全班同學的姓名和五個維度,以匿名的方式給全班同學(包括自己)打分,然後上交至班主任,整理數據。
3、然後,學生們還要去請求班主任或代課老師為自己撰寫學期評價。九年級的”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将計入中考檔案和學生檔案,作為中考和升學的 參考數據。
4、最終結果的構成來自于50%的同學互評和50%的師評。自評不算入其中,隻能作為測評參考數據但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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