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運輸發票指不如實開具發票的一種舞弊行為,納稅單位和個人為了達到偷稅的目的或者購貨單位為了某種需要在商品交易過程中開具發票時,在商品名稱、商品數量、商品單價以及金額上采取弄虛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較熟悉的關系,虛構交易事項虛開發票。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的罰金;虛開的數額較大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虛開的數額巨大或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5萬以上50萬以下的罰金或沒收财産;虛開的數額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嚴重情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财産。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