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舉證的需要,建議使用書面方式通知。
如果公司不簽收,建議使用EMS方式快遞“被迫辭職”通知書,并在EMS詳情單上注明所寄文件為“解除合同通知書”,
即使公司拒簽EMS,員工亦可憑郵政局的退件憑條證明已經履行通知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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