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南航一槟城飛往廣州的航班因旅客充電寶起火,緊急返航槟城。近些年來,充電寶在機上着火的事件已經多次發生,如何在飛行過程中正确攜帶充電寶及锂電池值得旅客注意。 南航再發生旅客充電寶起火事件據Simple Flying等外媒報道,12月23日,南航CZ396航班由馬來西亞槟城飛往中國廣州途中,行李架突然出現明火,随後該航班緊急返航槟城。
12月23日CZ396航班中途返航槟城。圖片來源/飛常準截圖 據微博網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仕”稱,“航班上一名外籍旅客攜帶行李中的充電寶冒煙并冒出火花,機組及時處置,安全返航落地”。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據悉,本次起火原因是一名外籍乘客在行李中攜帶了一個充電寶設備,該設備在飛機飛行途中冒煙并起火。機組人員對起火行李架進行了應急處置,火勢很快得到控制,除該乘客個人行李及周邊所放行李受到一定程度的燒毀之外,未造成其他财産損失。 航班返航降落後,機組人員對飛機和所有托運行李及乘客随身行李重新進行了檢查,随後乘客重新登機。根據飛常準的信息顯示,此航班在12月23日22:13重新起飛,12月24日01:29落地,比計劃到達時間延誤了約12個小時。新京報記者就此事對南航相關工作人員進行詢問,發稿前尚未收到回複。 據了解,大多數充電寶使用的電池為锂離子電池,锂是一種極不穩定的金屬元素,含锂的電池或者充電寶在摩擦碰撞中容易産生高溫、火花。如果锂電池放入托運行李中,由于貨艙行李容易受到擠壓或碰撞,可能會導緻锂電池發生自燃,對飛行造成危險。 機上充電寶着火事件頻發今年2月,南航一架由廣州飛往上海的航班曾發生過因旅客所攜帶充電寶着火、導緻行李艙起火的事件。當時經過機組人員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門及時進行處置,未造成進一步損害,航班更換飛機和機組執行,涉事旅客被警方帶走調查。 此外,在今年8月,旅客孔某在鄭州機場接受安檢時,因安檢員告知其攜帶的充電寶不符合相關規定不能攜帶,孔某一怒之下将充電寶摔砸到地闆,導緻充電寶發生自燃,現場頓起濃煙,鄭州機場安檢站及時處置,未造成人員傷害。随後孔某被行政拘留。今年1月,俄羅斯航空從莫斯科飛往伏爾加格勒國際機場的一架A320飛機在降落後,機上的一個充電寶疑似起火并導緻飛機客艙充滿煙霧。 2017年2月,春秋航空哈爾濱至名古屋航班上,一名旅客攜帶的充電寶突然自燃起火,航班備降沈陽桃仙機場,未造成人員受傷。2015年5月,山航哈爾濱—濟南—廈門航班在廈門機場時,一名旅客的充電寶出現冒煙現象,乘務人員将充電寶轉移至後艙洗手間進行處置,處置時充電寶自爆。如何攜帶充電寶乘機?充電寶在機上着火的類似事件已經多次發生,如何在飛行過程中正确攜帶充電寶及锂電池值得旅客注意。 根據中國民航局發布的《關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攜帶锂電池規定的公告》,規定旅客應是個人自用内含锂或锂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必須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并且锂金屬電池的锂含量不得超過2克,锂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後可以攜帶,但每名旅客攜帶不能超過兩個。超過160Wh的锂電池嚴禁攜帶。
锂電池、充電寶禁止托運。圖片來源/南航官網截圖 在攜帶備用锂電池的保護措施方面,《細則》規定便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将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将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并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
在攜帶備用锂電池時,應将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圖片來源/南航官網截圖 根據南航的锂電池安全運輸規定,也提示旅客将锂電池單獨放入原零售包裝、塑料袋或保護盒内,或在暴露的電極貼上膠帶,以防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锂電池自爆自燃。 同時,南航規定禁止攜帶已損壞的或召回的锂電池;禁止攜帶未标明額定能量或标識不清的锂電池或充電寶。因此旅客要在購買時注意選擇正規品牌的充電寶,不要購買質量低劣的三無産品。 此外,航司規定充電寶在飛行時應全程處于關閉狀态,禁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為手機等電子設備充電,也禁止開啟充電寶的其他功能。 新京報記者 王勝男 圖片來源 飛常準截圖、微博截圖、南航官網截圖 校對 李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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