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傅,這個東西不能這樣運,很危險的。” 11月28日,常德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五中隊在常德市城區桃花源路竹葉路口查獲一輛違法載貨超高的貨車。
早上9點40分,常德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五中隊民警在常德市城區桃花源路竹葉路口開展藍天保衛戰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時發現一輛牌号為湘JG***7的載貨小貨車承載貨物超出規定,存在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将這輛超高的貨車攔下。
經查,駕駛人叫金某,貨車上四周都擠滿了家具、家電等貨物,貨物都已經超高過了車頭1米多,十分危險。在民警攔下時,金某由于有通行證,還對民警攔下檢查不以為然。民警現場對周某進行了批評教育,明确指出了貨車超高存在的安全隐患。面對民警的教育,駕駛人金某意識到了自身違法的嚴重性。
民警現場要求駕駛人金某将超高的貨物進行轉運後,現場開具《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對駕駛人金某的違法行為依法做出罰款100元的處罰。
常德交警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載物不得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核定的裝載質量、裝載長度、寬度不得超出車廂,并應當遵守以下規定:1、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半挂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4米,載運集裝箱的車輛不得超過4.2米;2、其他載貨的機動車載物,高度從地面起不得超過2.5米。
潇湘晨報記者駱一歌 通訊員 劉小滿 蘇瑩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