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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作為現在道路上主流車型的一部分,也是目前各地亟待規範化的交通工具,電動車從新國标實施之前,沒有任何約束就能上路,如今,在制度上已經有了很健全的管理,而在實際上道路管理,各地也不斷加碼嚴查,促進電動車快速規範化。
這不,從10月1日起,又有廣州、焦作等地,加強電動車相關的治理,而在面臨規範治理之下,會讓我們的道路更安全,不過,如果違章行駛,也會遇到被處罰,小行家經常看到視頻,一些車主因為擔心被處罰,離很遠看到交警就繞道走。
與其繞道走,倒不如我們做足充分的上路準備,這樣既安全又不用擔心會被處罰,小行家建議大家,騎車最好帶好“4+1”,有4種是屬于非機動車需要帶好的,還有1種是屬于機動車電動車需要帶好的準備。
電動自行車需要帶好4大件電動自行車是指道路上行駛的屬于非機動車的電動兩輪車,是目前數量最多的一種電動車,由于屬于機動車,管理上也相對寬松,但上路行駛,仍然需要帶好4大件,包括:頭盔、腳蹬、号牌、行駛證。
頭盔:騎行電動自行車需要戴頭盔,經過兩年多的宣導,現在不少車主都有這個意識,10月1日起,包括焦作、甯德等多地,也會發力嚴查騎電動車不戴頭盔的行為,作為車主,應當重視了,不要不戴頭盔,更不要把頭盔放置,見了交警才戴上,頭盔是防護安全的重要工具。
腳蹬:不少車主覺得電動自行車的腳蹬用處不大,還會妨礙騎行,私自拆除腳蹬,或者在買的時候,商家就沒有提供腳蹬,但在規範化管理情況下,小行家是建議大家不要拆卸,如果電動自行車沒有腳蹬,及時向商家索要,一旦被查電動自行車沒有腳蹬,屬于改裝車輛行為,也會被處罰。
車輛号牌:10月1日起,廣州多地将展開對于電動自行車無牌上路的處罰,号牌是目前最重要的上路依據,尤其是很多地方的号牌,帶有電子芯片,可以準确的追溯車輛的違章行為,減少道路上的違章,就能很大程度降低交通事故,騎行電動車,最好上好牌照在上路。
行駛證:車輛上路管理很難對3C資質、合格證等進行核查,所以才有了行駛證,隻有合格的車輛,才具備行駛證,這樣是避免一些隐患車輛上路,因此,車主上路最好帶上行駛證,現在的行駛證都支持電子化,提前下載好即可。
屬于機動車的電動車,多了1個駕駛證要求
早期的電動車都是非機動車,但在新國标實施之後,新國标電動自行車對于車輛時速進行限制,但所有電動車降速顯然不現實,所以,把時速較快的電動車,劃分為“摩托車”,屬于機動車管理,這類車上路,小行家建議,最好帶上駕駛證。
屬于電動摩托車的電動車,也分為2種,所需要的駕駛證也不一樣的,其中涉及到:F和E證,車主根據車輛屬性,對号入座,進行考取和攜帶騎行。
電動輕便摩托車:該車需要F等級的摩托車駕駛證,車輛是時速在大于25km/h,但小于50km/h的電動兩輪車;
電動摩托車:該車需要E等級的摩托車駕駛證,車輛是時速大于50km/h的電動兩輪車;
注意的是,電動車如果隻是時速超過25m/h,但如果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産企業及産品》目錄,該車不屬于電動摩托車,是超标電動車,目前是不需要機動車駕駛資格的。
小行家總結:
電動車規範化管理是大趨勢,從10月1日起,多地電動車治理,那麼,作為車主,不要遇到查車就繞道而行,電動自行車隻要帶好“頭盔、腳蹬、号牌、行駛證”,電動摩托車再多一項“駕駛證”,就可以放心騎,交警查處的是一些不遵守交通規則,存在隐患的車輛,合法合規上路的車輛,查的在嚴格也不會受影響。
那麼,對于電動車建議随身攜帶的的“4+1”,您怎麼看呢?歡迎大家一起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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