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可以的,因為公租房不是借貸人的私人資産。
2、以物低債是銀行在無法以貨币資金收回貸款時,為降低信貸資産風險,而收回借款人相應實物資産以抵償債務的行為。
3、第一條為了穩步開展以物抵債工作,降低不良貸款比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4、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以物抵債,是指債務人将事先抵押、質押給債權銀行的财産或者其他非貨币财産折價歸銀行(指中國銀行,下同)所有,用以償還銀行債務。
5、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或質押權人依法拍賣或變賣抵、質押财産,并以變現所得優先受償的,不屬于本辦法所指以物抵債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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