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近日,重慶市萬州區人民法院對一起18人涉黑案依法公開宣判,該黑社會組織領導者冉曉俊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其餘17人分别被判處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2月3日,萬州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冉曉俊、牟聯軍、黃智豪等18人涉黑案依法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等8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該組織領導者冉曉俊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對牟聯軍、黃智豪等其餘17名參與黑社會組織的被告人,分别判處十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800餘萬元至3萬元不等的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4年5月至2017年,被告人冉曉俊、牟聯軍等人網羅社會閑散人員,以皇家永利歌城為主要活動地,通過組織賣淫、開設賭場、經營歌城等手段,獲取非法經濟利益達4100餘萬元,并逐步形成以冉曉俊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了進一步壯大組織勢力、排除競争、确立強勢地位,該團夥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聚衆鬥毆、故意傷害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冉曉俊等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擾亂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冉曉俊組織、領導的該犯罪集團已經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經濟、行為、非法控制特征,系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對18人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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