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快遞找順豐是現在很多消費者的日常操作之一了。
小雷經常在電商平台上買東西時,會順便問客服能不能寄順豐,快遞費我出,圖的就是到貨迅速。
還有不少老哥在閑魚出售二手數碼産品時,走的也是順豐 保價。
畢竟順豐做了那麼多年,服務和口碑還是深入人心的,運輸快、對物品保護好,快遞配送前也會先打電話詢問配送方式。
隻要不出啥幺蛾子,順豐快遞的體驗還是很頂的。
但小雷最近發現,和順豐快遞相關的新聞,基本都不是啥好事兒...
多起丢件案件發生丢件這種事兒,不發生還好,但要是自己心念念的快遞真丢了,心态絕對會炸成煙花來...
在9月初的時候,順豐就被曝出寄丢了一位女生的全新未拆封iPhone 13 Pro Max。
她把機子從深圳寄到江蘇,打算給家人用,結果家人遲遲收不到貨。
問了一下順豐那邊,才知道原來快件丢失了,順豐打算按保價1000元來賠償。
那麼,為什麼是賠1000元呢?
那位女生表示下單時沒有注意到保價金額,隻勾選了個【2元 - 保價1000元】的選項。
但不管怎麼說,一萬多塊錢的手機被弄丢,順豐隻賠償1000元是說不過去的。
當然啦,咱們不清楚順豐内部是不是動了手腳,所以也不做過多揣測。
隻是在保價賠償的争議上,消費者和順豐那邊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有人說,無論是否保價,快遞都得為自己丢件給消費者賠償。
還有人說,保價的意義不就是讓消費者給快遞物品上“保險”嘛,到時候真丢了就按保價金額賠付沒毛病。
先不說合不合理,但即使按照部分網友所說的“保價多少賠多少”,這個規則也站不住腳。
同樣是在9月份,順豐就因為弄丢了一位客戶的20克黃金,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
由于黃金本身貴重,客戶是特意進行了保價的,保價金額也不小,足足有8000元。
在快遞件丢失後,客戶就打電話給順豐客服了,對方确認了是快遞小哥弄丢了,會有賠付。
但客戶想不到的是,順豐所說的“賠付”,是賠償2000元...
這可把大夥兒整懵了。
第一個丢失案例告訴我們,順豐的丢件賠償是按保價金額來定的。
但第二個丢失案卻來個兩級反轉,客戶保價8000元,順豐卻隻賠償2000元,合着賠付金額是自适應的?
而且這2000元又是根據啥來定的?順豐客服也答不上來。
客戶實在沒辦法,最後選擇了報警處理,在警方的協助下,最後順豐才賠付了8000元,和保價金額一緻。
不僅是上面兩個案例,整個9月份,順豐就因為各種丢件上熱搜。
小雷就不逐一展開來聊了,我和很多消費者一樣,對保價的意義産生了巨大困惑。
保價,保了個寂寞?
說實話,小雷覺得保價本身就不太合理。
我把物品交給快遞公司,并且交了運費,那麼快遞公司就有責任把物品完好無損地送到另一個人手裡。
但如今的“保價”,似乎讓丢件的風險和後果嫁接到了消費者身上。
久而久之,大夥兒都養成了一種想法:要是寄快遞時沒掏錢保價,丢件了我得背鍋啊,還是保底保個1000塊吧...
再退一步說,即使大夥兒接受了這一套邏輯,保價也總得有作用吧?
畢竟在大多數消費者眼裡,保價的意義,無疑是給快遞件上“保險”,一旦物品丢失,至少能拿到保價金額全款。
而在保價的界面裡,也有文字寫着“未保價物品最高賠7倍運費,建議保價”。
連順豐都這麼說了,你說自己寄貴重物品時,敢不敢不保價吧。
至少小雷在寄手機等數碼産品,還是會選擇多付幾塊錢,圖個安心。
但很可惜啊,順豐官方建議我們保價,并不意味着會在丢件後,賠給我們與保價同等的金額。
關于這點争議,我們可以從順豐的《用戶協議》中找到答案。
沒錯...就是那個又長又臭,讓無數用戶默認勾選的玩意兒。
在關于保價的說明裡,有一條規則清晰寫着:
順豐會結合市場價值和第三方機構意見評估損失價值,并按照保價金額結合損失的比例進行賠付。
如果無法證明物品的實際價值,順豐将全額退還您的保價費用,按照未保價快件進行賠付。
小雷給大夥兒翻譯一下,順豐的意思是,即使消費者保價了,在丢件後也不一定能全額賠付保價金額。
能賠多少,就取決于“損失價值”和“市場價值”。
具體的公式是:賠償金額=保價金額 x 遺失或損壞部分占比。
可是仔細想想,這理賠規則寫得就很含糊啊,物品的價值該怎麼界定,又是誰來界定呢?
最後決定這一切的裁判,還是順豐自己呗。
另外,在理賠規則中還有一條寫着:寄件人應确保申報價值與發票及其他相關證明數據顯示的價值相符,否則寄托物價值以較低者為準。
這個又怎麼理解呢?舉個例子,假如你手機值2000元,而保價金額選了5000元。
那在丢件後,賠償的金額是按2000元那一檔來定的。
注意咯,不一定是賠滿2000元,具體賠付多少,還得由順豐那邊來決定...
小雷簡單總結一波,順豐在“保價”這一塊是給自己留了後路的,首先物品的實際價值和損失價值,咱們就不好證明。
那順豐完全能自己定個比較低的賠償金額。
什麼?你說你不服?順豐的《條款》中寫的很清楚,可以随時修改條款哦。
你說你不同意?那你當初就不應該寄快遞呀,一旦你選擇了保價,就等于同意了順豐的《條款》。
既然保價意義這麼模糊,快遞公司還搞來幹嘛呢?
有一種可能,是保價這玩意兒,确實能賺很多錢。
每個消費者寄快遞都付1塊錢保價1000元,那收益都很客觀了。
但現在的問題是,咱們付了錢,沒有獲得相應的服務。
丢件了不保價,就給消費者打發點運費。
報價了,大多數情況下又不按照保價金額全款賠償,實際價值還是順豐來決定,屬于是裁判和隊員都當了。
不過目前也有些好消息,京東前陣子搞了個“全額報”。
隻要用京東快遞選擇寄件保價,在出現丢件問題時,會有專人處理,最快24小時足額理賠。
可能是感受到外界的壓力,順豐最近也在搞“保價2.0”對标京東,全額賠付最快半日到賬。
所以說,保價這服務,得有良心競争,才能對消費者有利。
希望假以時日,咱們能真正享受到公平公正的保價服務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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