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是指企業庫存的各種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外購半成品外購件、修理用件備品備件、包裝材料、燃料等。企業 原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采用計劃成本,也可以采用實際成本。在我國會計實務中,原材料的核算方法主要有兩種 一是按實際成本 計價核算;二是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
采用計劃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 發出材料還應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将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采用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日常核算的,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可以采用先進 先出法、加權平均法或個别認定法計算确定。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 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企業應設置原材料科目核算庫存的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 本。借方登記外購、自制、委托加工完成、其他單位投人、盤盈等原因增 加的原材料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貸方登記領用、發出加工、對外銷售以 及盤虧、毀損等原因減少的原材料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期末借方餘額反 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企業購人并已驗收入庫的材料,按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 按實際成本,貸記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科目,按計劃成本與實際 成本的差異,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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