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吾爾族的天文學知識源遠流長。
喀喇汗王朝時期的哈斯·哈吉甫在其《福樂智慧》一書中介紹了當時的許多天文學知識,并在第五章《論七曜和黃道十二宮》中以詩歌的形式描述了七曜和黃道十二宮。
作者介紹了七曜的名稱、特性、位置及其出現的時間,并根據“地球中心說”列出了行星在太陽系中的排列順序,畫出了七曜星圖。所謂黃道十二宮,即十二個星座,把天空中一年四季出現的可以觀察到的星群分為12組。
他說:“除了七曜之外,還有黃道十二宮,有的成雙成對,有的孤闱獨守。”明确指出了黃道十二宮在星空中相互為鄰,一年中按季節出現,不斷交替變換,每一個星座分别代表着不同的月份、季節。即十二宮分屬春、夏、秋冬四季,每一季為三宮。他又把十二宮分屬火、水、氣、土四種物質。火、水、氣、土不僅是構成宇宙的基本要素,而且認為生命也是四要素組合成的。他說“四要素給合,才能構成生命”。
馬合木德·喀什噶裡在其《突厥語詞典》裡也收集了許多文學的資料,如:“傍晚出現火燒雲,妻兒如親人;清晨出現火燒雲,家中起哭聲。”“月出暈伴生,白雲浮晴空。雲頭堆疊起,大雨自天傾。”民間也有“月暈白,雨雪來;月暈紅,天放晴”的說法。維吾爾族民間把金牛宮之七星稱為“于凱爾”星座。夜行人利用這個星座定方向,如同使用羅盤。
人們認為,于凱爾漸大,天氣就會變化。維吾爾族諺語說:“于凱爾掠過天邊,節氣就屬夏天。”據民間星相家的說法,于凱爾一年中有40天栖于地上,這時的天氣最熱,被稱為伏天。40天之後,于凱爾重新升入星空,植物開始結籽。民間有“七星顯,天氣變;七星不墜,地溫不升”的說法。
維吾爾族民間還把北極星稱為“鐵木爾闊足克”(意為“鐵樁”),并把此星作為夜間行路或軍隊夜出時方向的标尺。對火星、金星、土星、水星等星體予以維吾爾族的稱呼,并正确認識到這些星體運動與地球氣候、季節變化的規律。
維吾爾族曆史上曾使用過多種曆法。
最早的是回纥汗國時期使用的12獸曆法。12獸名稱分别為: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每12年循環一次。
據考古和文獻資料,高昌回鹘王國時期使用一種叫“七曜曆”的曆法,即以日、月和金、木、水、火、土五大行星紀日的曆法,也即以七日為一周年曆法。據在高昌遺址發現的回鹘文曆書斷簡研究,這種曆法每日先用傑特語記七曜日名稱,次譯中國甲、乙、丙、丁等十幹之音,最後以傑特語記鼠、牛、虎、兔等12獸名,又在其上的每第二日,用傑特語譯出中國的木、火、土、金、水五行之名,而以紅字記之。
這種曆法可說要傑特、中原漢族、突厥三種曆法的整合體。
據法國學者沙畹考證,七曜曆于唐開元七年(719年)由摩尼教傳教士傳入中原,後來在中原影響很大。根據烏魯伯克留傳的曆書考證,高昌回鹘使用的另一種曆法,一年分12個月,2—11月各月,皆以數字為次第。唯獨首月和末月名稱不同,首月稱“aramai”,意為齋月;末月稱“carsapat”,意為臘月。
此與中原傳統曆法謂此二月為正月、臘月相似。每月上旬,中國曆稱“初”,高昌曆法則如“yangy”,意為“新”,二者形式相同。因此,高昌回鹘的曆書實仿中原曆書。
喀喇汗王朝時期的維吾爾人使用12獸曆法,人的年齡、事件發生的時間等均以12獸輪流紀年。與漢族12獸不同的是他們以鳄魚代替龍。12獸的順序是:鼠、牛、虎、兔、龍、蛇、馬、羊、猴、雞、狗、豬。當時也使用七曜曆。
維吾爾族改信伊斯蘭教後,使用回曆。《西域圖志》、《西域聞見錄》等書均記明清時期的維吾爾族已使用回曆。回曆又稱“希吉來曆”或“伊斯蘭教曆”。回曆純系陰曆,其紀年法是:太陰圓缺一次為1月,12個月為一年,單月30日,雙月29日,不置閏月,全年354日。每30年為一周,其中有11年(約每隔二三年)的12月末添設一個閏日。故該曆平均每年為354日8時48分。對于月的計算方法,不用實朔,而以看見新月時期做月首,所以它的月首日期,常在農曆初二、三日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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