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認為上帝是一篇關于數學的文章的合适話題?别擔心,以下讨論仍然牢固地植根于一個可理解的科學框架中。但上帝能否在數學上得到證明的問題是有趣的。事實上,幾個世紀以來,幾位數學家一再試圖證明一個神聖的存在。它們的範圍從布萊斯·帕斯卡爾和勒内·笛卡爾(17世紀)到戈特弗裡德·威廉·萊布尼茨(18世紀)到庫爾特·哥德爾(20世紀),他關于這個主題的著作最近于1987年出版。可能是最令人驚訝的事情:在2013年首次發布的一項預印本研究中,一位算法證明向導檢查了哥德爾的邏輯推理鍊,并發現它無疑是正确的。數學現在終于反駁了所有無神論者的說法了嗎?
正如你可能已經懷疑的那樣,它還沒有。哥德爾确實能夠證明,他定義為神聖的東西的存在必然源于某些假設。但這些假設是否合理可能會受到質疑。例如,如果我假設所有的貓都是三色的,并且知道三色貓幾乎總是雌性的,那麼我可以得出結論:幾乎所有的貓都是雌性的。即使邏輯推理是正确的,這當然也站不住腳。因為所有貓都是三色動物的假設是錯誤的。如果一個人對我們環境中可觀察到的東西發表聲明,例如貓,你可以通過科學調查來驗證它們。但如果是關于神聖存在的證明,事情就會變得更加複雜。
雖然萊布尼茨、笛卡爾和哥德爾依靠上帝的本體論證據,他們僅僅通過邏輯推斷從神的存在,而帕斯卡(1623-162)選擇了一種略有不同的方法:他從今天可能被視為博弈論的角度分析了這個問題,并發展了所謂的帕斯卡賭注。
為了做到這一點,他考慮了兩種可能性。首先,上帝存在。其次,上帝并不存在。然後,他研究了死後相信或不相信上帝的後果。如果有一個神聖的存在,并且一個人相信它,他最終會進入天堂;否則他就會下地獄。另一方面,如果沒有上帝,其他任何事情都不會發生——無論你是否信教。帕斯卡認為,最好的策略是相信上帝。充其量,你最終會進入天堂;在最糟糕的情況下,什麼都沒發生。另一方面,如果你不相信,那麼在最壞的情況下,你最終可能會下地獄。
帕斯卡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它們指的是宗教著作中的場景,并不代表優越存在的證據。他們隻說,一個人應該加入基于機會主義的信仰。
處理存在本質的本體論方法更有說服力,即使它們很可能不會改變無神論者的想法。神學家兼哲學家坎特伯雷的Anselm(1033年至1109年)在上個千年初提出了他的想法。他把上帝描述為一個存在,除此之外,沒有什麼比這更偉大的了。但如果上帝不存在,那麼人們可以想象更偉大的東西:即一個無法想象到更偉大的存在。但像上帝一樣,這個存在并表現出終極偉大的屬性。當然,這是荒謬的:沒有什麼比一個人能想象到的最偉大的事情更偉大了。因此,認為上帝不存在的假設一定是錯誤的。
花了幾個世紀才重新審視這個想法——正是笛卡爾(1396年至1650年)。據推測,他不知道Anselm的著作,他為一個完美存在的神聖存在提供了幾乎相同的論點。幾十年後,萊布尼茨(1646年至1716年)開始這項工作,并發現它有缺陷:他認為,笛卡爾沒有證明某些實體的“完美屬性”,從三角形到上帝,是兼容的。萊布尼茨繼續辯稱,完美無法得到适當的調查。因此,永遠不能否認完美屬性結合在一個存在中。因此,神聖存在的可能性必須是真實的。因此,根據安塞爾姆和笛卡爾的論點,必然意味着上帝存在。
然而,從數學角度來看,隻有通過哥德爾的努力,這些思想實驗才變得非常嚴肅。這并不奇怪:這位科學家在25歲時就已經扭轉了這個問題,表明數學總是包含無法證明的真實陳述。在這樣做時,他利用了邏輯。同樣的邏輯也使他能夠證明上帝的存在。看看這12個步驟,由一組公理(Ax)、定理(Th)和定義(Df)組成。
Kurt Gödel的正式證據。來源:Spektrum der Wissenschaft
乍一看,它們看起來很神秘,但人們可以一步一步地經曆它們,以遵循哥德爾的想法。他從公理開始——換句話說,一個假設:如果φ具有性質P,并且φ總是跟随ψ,那麼ψ也具有性質P。為了簡單起見,我們可以假設P代表“積極”。例如:如果水果是美味的,是一種積極的屬性,那麼吃起來也很有趣。因此,吃它的樂趣也是一種積極的屬性。
第二個公理進一步為P建立了一個框架。如果某物的對立面是積極的,那麼“某物”一定是消極的。因此,哥德爾将一個世界分為黑白:要麼是好事,要麼是壞事。例如,如果健康是好的,那麼疾病必然是壞的。
有了這兩個前提,哥德爾可以推導出他的第一個定理:如果φ是正性質,那麼具有性質φ的x有可能存在。也就是說,積極的東西是有可能存在的。
現在,數學家第一次轉向神聖存在的定義:如果x具有所有正屬性φ,它就是神聖的。第二個公理确保以這種方式定義的上帝不能具有負面特征(否則會産生矛盾)。
第三公理指出,神性是一個積極的特征。這一點并不能真正有争議的,因為神性結合了所有積極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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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定理現在變得更加具體:通過将第三個公理(神性是正數)和第一個定理(存在積極的東西)結合起來,一個存在一個神聖的存在x。
哥德爾現在的目标是在以下步驟中表明,上帝必須存在于已經制定的框架中。為此,他在第二個定義中引入了對象x的“本質”φ,這是一個決定所有其他特征的特征屬性。一個說明性的例子是“小狗一樣,如果某物具有這種屬性,它必然是可愛、蓬松和笨拙的。
第四個公理起初似乎不太令人興奮。它隻是指出,如果某件事是積極的,那麼無論時間、情況或地點,它總是積極的。例如,無論是在德國海德堡、德國還是布宜諾斯艾利斯,白天還是晚上,像小狗一樣品嘗和味道都很好總是積極的。
哥德爾現在可以提出第三個定理:如果存在x是神聖的,那麼神性就是其本質屬性。這是有道理的,因為如果某物是神聖的,它具有所有積極的特征——因此x的性質是固定的。
下一步涉及特定存在。如果在某個地方至少有一個人是y擁有屬性φ,這是x的基本屬性,那麼x也存在。也就是說,如果任何東西像小狗一樣,那麼小狗也必須存在。
根據第五公理,存在是一個正屬性。我想大多數人都會同意這一點。
從這一點中可以得出結論,上帝的存在是因為這個存在擁有一切積極的屬性,而存在是積極的。
事實證明,哥德爾的邏輯推斷都是正确的——甚至計算機也能夠證明這一點。然而,這些推論也引起了批評。除了公理(當然可以質疑)(為什麼一個世界應該被分為“好”和“邪惡”?)外,哥德爾沒有提供更多關于什麼是積極屬性的細節。
誠然,通過定義和公理,人們可以用數學方式描述集合P:
但所有這些都不能确保這套是獨一無二的。可能有多個集合可以滿足要求。例如,正如邏輯學家所表明的那樣,可以構建根據哥德爾的定義,有700多個神聖實體在本質上有所不同的情況。
這并不能解決一個(或多個)神聖存在的最後問題。數學是否真的是回答這個問題的正确方式本身也是值得懷疑的——即使思考它非常令人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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