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金融借款合同發生糾紛後當事人一般會将争議交由法院審理,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中當事人訴訟請求被駁回,不服一審判決怎麼辦,一般需要根據該一審判決是否已經生效,如果一審判決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訴期限内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上級法院重新審理和判決,如果判決已生效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請再審或進行申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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