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修訂、變更、終止租賃合同的,當事人應當向房屋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産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内,到房地産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2、登記備案需要交納的文件包括:(1)書面租賃合同;(2)房屋所有權證書;(3)當事人的合法證件;(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權出租的證明等。房屋租賃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産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後,頒發《房屋租賃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