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1月4日訊濟南的張女士在濟南錦屏家園租了一套房子,想趕在2018年最後一天搬過去。她在58同城上找了一家貨拉拉搬家公司,從彙科旺園搬到錦屏家園,當時講好的價格是400元,可等貨車拉着家具到了新家,搬家公司卻一下子把價格漲到了1866元,不給錢就不給卸貨。
随後,搬家公司拿出一張收費單據,上邊寫着出車費400,人工費900,特種家具保護費400,另外還有拆裝費和距離費,總計1866元。 事發後,張女士來到58同城濟南分公司進行投訴,工作人員說:“将會把了解到的情況反饋給北京,他們會對這件事情有個對接。”
第二天,記者和執法部門工作人員再次來到58同城濟南分公司,尹經理介紹,這個搬家公司的信息是一個姓滕的男子,以個人名義注冊,然後免費發布在58同城上的。但是記者之前聯系滕先生時,他卻表示他是58同城下屬的連鎖(搬家公司),58同城的會員費一年最少的6800元,置頂一天的廣告費是78.5元。
針對滕先生的說法,58同城濟南分公司尹經理答複稱,目前他們正在調查,可能滕先生有其他關聯的賬号,一個人在58同城上不一定隻有一個賬号。
滕先生介紹,他們先從網絡平台上發布搬家信息,接到活之後再發到微信群裡,再由各個搬家公司搶單接活。個人或者企業在58同城上發布信息,信息真假難辨。作為網絡平台,58同城怎樣審核呢?
對此,尹經理解釋稱,所有人在入駐58同城之前都要簽署協議進行約束。依照協議相關規定,如果投訴屬實,58同城首先會賠償張女士的損失,然後再追究商家的責任。
事發之後,滕先生一直沒有露面,58同城上顯示的這家搬家公司的地址也很模糊,記者對此向58同城方面咨詢,尹經理表示需要商家的具體信息可以跟58同城總部對接,他們沒有辦法提供。
滕先生在58同城上虛假報價,是個人行為還是58同城虛假宣傳?58同城方面承諾進行進一步調查并将情況彙報給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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