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些車主為了自己方便
随意停車
結果被各種
罰!罰!罰!
目前,武漢共有56條停車秩序示範路,180條嚴管路段,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停車秩序示範路停車,罰款200元,計3分;在嚴管路段停車,罰款200元,不計分;非嚴管路段未按規定停在泊位内的,罰款100元,不計分。
56條停車秩序示範路
180條嚴管路
在非嚴管路段
可以放飛自我嗎
如果覺得在“非嚴管路段”就可以“放飛自我”,那可就錯了!非嚴管路段,機動車未按規定停放在停車泊位内,将被依法處以罰款100元,不記分的處罰。同時,将車停在消防通道、公交車站、或雙排停車、逆向停車都屬于違法行為。
嚴管路、停車示範路太多了
實在記不住怎麼辦?
其實很簡單
全市各停車示範路、嚴管路
及其他不能停車的路段
全部覆蓋了
相應的标志、标線
因此
看到了這些您就不能停!
需要注意的是
黃色禁停标線畫到哪裡
禁止停車路段就延伸到哪裡
下面這張圖上的黃色标線
都屬于禁止停車标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
人行橫道是保障行人安全過路口的重要标線,不管在哪個路段,在人行橫道停車都屬于違法行為!
這種黃色網格狀的标線是标示禁止以任何原因停車的區域,這種标志一般出現在學校、單位、小區、消防通道、交叉路口等容易因臨時停車造成堵塞的位置,提醒車輛不可在此因任何原因停車。
在一些岔路口、交通環島等路段,會有白色的導流線以引導行車方向。有部分駕駛員誤以為導流線是“安全島”、“斑馬線”,遇到問題就将車停放在這裡,導緻記分、罰款。
咱們開車的人
還要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文明出行
才能有文明秩序
3月1日起
武漢司機可以
“錯時共享停車”了!
停車新規明确,鼓勵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将其專用停車設施向社會有償開放、錯時共享,并可自行确定開放時間。
居住小區
在首先滿足業主停車需要的前提下
經業主大會同意
可以按照物業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将業主共有的車位向社會開放
實行有償使用
鼓勵個人将有權使用的停車設施委托給預約停車服務企業,實行錯時共享停車,停車設施管理者應當予以支持和配合。
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居住小區,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停車服務;
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街道辦事處指導居民委員會組織成立停車自治組織,對居住小區内停車按照相關規定實行自我管理和服務。
自我管理和服務可以收取一定費用,用于停車自治成本開支和停車設施建設、維護等。費用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在居住小區内公示。
來源:長江雲、楚天交通廣播、武漢交警
來源: 長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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