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驚魂甫定,洪水又雙叒來!
我國進入“七下八上”防汛關鍵期。南方正在全力抗洪搶險,北方也進入汛期關鍵階段。
來自受災地區的聲音
一位茶農哭泣着說
一位水産養殖戶說
一位家具廠老闆說
财物損失對于大家來說真是沉重的打擊,别怕!最強稅務攻略來襲,幫忙彌補損失!一起來了解下吧~
一 因自然災害造成的存貨損失不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丢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或者不動産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情形。
因此,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屬于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貨物毀損,不屬于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故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無需做進項轉出處理。
文件依據:
财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财稅〔2016〕36号)第二十七、二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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