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蓋章一般是财務專用章或收訖專用章。收據上蓋章,主要是起到款項或物項已經收訖(收到)驗證或确認作用。蓋什麼章根據各單位的狀況與規定有所不同,一般是财務專用章或收訖專用章,有的還用财務部,财務處,财務科的部門章,還有的單位沒有啟用以上專用章時用公章(行政章)(比如黨費收繳章組織部的章),具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在财務務實中,收款收據是作為企業非經營性收入的票據,單位的款項收取是财務部門的責任範圍,加蓋的印章說明财務部門代表企業收取了收據注明的該筆款項。按照收款收據的管理規範,加蓋的應為财務章或收訖專用章,說明财務部門對此筆款項收入的确認。鑒于公章具有公認的法律效力,加蓋公章的收款收據在實務上也一般将其視為合法的收據。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