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者在正式上班之前,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這也是給職工的一種生活保障,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都是不簽勞動合同的。那麼,工作幾年不簽勞動合同合法嗎?進來看一下。
簽勞動合同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入職超過一個月,用人單位就要和勞動者簽勞動合同。顯然,工作幾年不簽勞動合同是一種不合法的行為,用人單位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按《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補償,若單位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單位所在的勞動争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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