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中午11時30分許,在柳太路潭中西路口,一輛大型貨車右轉彎時未停車禮讓“黃月亮”,被柳南交警大隊民警攔了下來,開出了“右轉彎必停”交通管理新措施的首張罰單。
民警開出的“右轉彎必停”交通管理新措施的首張罰單
據了解,2021年起,柳州交警創新建設“右轉彎危險警示區”(黃月亮),大大降低了貨車右轉彎交通事故發生率。今年7月初,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再出事故預防新招,以城市道路交叉口精細治理工程為切入點,選取貨車通行量較大,發生過大型車輛右轉彎死亡交通事故的三個路口:柳太路潭中西路口、柳太路和平路口、瑞龍路潭中西路口,試行貨車(黃牌)右轉彎停車讓行管控措施。
路口設置的“停車讓行”禁令标志牌
在柳太路路口,車輛有序從“黃月亮”右轉危險區前經過(資料圖)
如今,半個月的試行期已過,交警部門将對路口右轉彎未停車讓行的貨車(黃牌)駕駛人進行電子警察固定證據後給予相應的處罰。
路口設置的“停車讓行”禁令标志牌
柳南區柳太中隊中隊長伍有斌說,貨車(黃牌)右轉停車讓行是指中型(含)以上載貨汽車在行駛至路口右轉彎時,按照交通禁令牌的指示,要減速慢行、停車觀察、提前預判路面狀況,禮讓行人、非機動車,确保安全後方可通行,不可争道搶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的違法行為,罰款200元、記1分。當日,柳南交警大隊民警對三名大貨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柳南交警大隊民警對大貨車駕駛人,違反禁令标志指示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為此,柳州交警希望大型車輛駕駛人在交叉路口養成“一停、二看、三起步、四慢行通過”的良好通行習慣。同時,提醒貨車駕駛人,駛入路口前看到“停車讓行”禁令标志,要緩慢進入“右轉彎停車讓行區”停車讓行。
來源:柳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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