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購房者在購房時常對房屋産權這個名詞感到陌生。那麼,買房時置業顧問口中的七十年産權到底是什麼意思呢?今天,小編就圍繞房屋産權這個概念和大家講一講。
一般來說,我們日常生活中所說的房屋産權指的就是房産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财産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産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來限定(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
但事實上,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實際使用年限一般不會達到70年。因為商品房70年的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地塊時開始計算,地塊開發周期一般需要3年左右,若該宗地塊體量較大,則樓盤開發周期更長。
那麼産權到期後,購房者就必須馬上搬離這個房屋無法居住嗎?
相信這個問題也是許多購房者所關心的,其實在商品房七十年産權到期後,我們還可以采取以下幾種做法來保障自己權益。
1.待商品房70年産權到期後,房屋業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後,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
2.若商品房70年産權到期後,國家需要收回土地,且須連同地上建築物一并收回時,那麼,購房者會得到一定的的經濟補償,該筆補償金由國家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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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新浪樂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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