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公安部門的要求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标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機動車停駛、複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确認機動車并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
2、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内将《機動車停駛、複駛/注銷登記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交回車輛管理所。
3、因機動車滅失申請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填寫《機動車停駛、複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并提交有關滅失證明。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辦理注銷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和行駛證。
4、對因機動車滅失無法交回号牌、行駛證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作廢。
5、機動車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登記的,填寫《機動車停駛、複駛/注銷登記申請表》,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辦理注銷登記,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和行駛證。所以您應該把你的車拉到報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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