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公安局、濟南市生态環境局聯合發布通告,禁止機動車在繞城高速公路以内區域鳴喇叭。詳情如下:
關于禁止機動車在繞城高速公路
以内區域鳴喇叭的通告
為了提高城市文明形象,控制交通噪聲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現就禁止機動車在繞城高速公路以内區域鳴喇叭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機動車(含摩托車)在繞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區域鳴喇叭。
二、警車、消防車、工程救險車、救護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斷續使用警報器,22時至次日6時一般不得使用。
三、在禁鳴區域内機動車違反禁鳴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可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
四、本通告中“繞城高速公路”,是指G35濟廣高速公路濟南段、G3京台高速公路濟南段、G2001繞城高速公路南線、G2京滬高速公路濟南段。
五、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要自覺遵守禁鳴規定,服從交通民警的管理,增強社會公德意識,維護良好的城市形象。
本通告自2022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
濟南市生态環境局
濟南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9日
特别提醒:根據現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機動車駛近急彎、坡道頂端等影響安全視距的路段以及超車或者遇有緊急情況等情形應鳴喇叭示意的,不受禁鳴喇叭的限制。
希望廣大駕駛人認真遵守,共同維護良好交通環境和文明城市形象,讓文明無聲勝有聲。
魯網
記者:王娟
來源:掌上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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