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摩托車特技表演搬到城市道路上
你就說
9月9日夜間,泰安交警支隊城西大隊民警巡邏到泰山大街與望嶽東路時發現,幾名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車風馳電掣駛過路口,其中兩輛車還做出加速翹頭的危險動作。
為确保安全
民警選擇駕駛警車繞行到前方等候
最終将五輛“電摩”全部攔停
經查,五輛車并無改裝嫌疑。因駕駛員均為未成年人,民警現場對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教育批評,并将違法車輛進行了拖移,同時通知其家長翌日到城西大隊接受處理。
電動摩托車競速、炫技
看似
實則是
對生命安全與法律的漠視!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明确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下面這位少年
更讓人揪心!
網絡視頻
8月26日,肥城公安接群衆舉報,一男子駕駛“電摩”在機動車道上表演“雜耍”,轄區派出所民警處警後移交肥城交警大隊一中隊。
經調查,視頻中駕車的男孩僅15歲,不符合駕駛機動車的法定年齡。同時,該車輛涉嫌非法改裝。民警依法對其進行了處罰。
進行非法改裝
超速、 噪音擾民、追逐競駛等行為
是嚴重的違法行為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
(二)改變機動車型号、發動機号、車架号或者車輛識别代号;
(三)僞造、變造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号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标志、保險标志。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
除本規定第十條和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外,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複原狀,并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切勿把馬路當賽道
把生命當兒戲
駕車上路務必戴好安全頭盔,安全駕駛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請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負責!
來源:泰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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