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資料圖:快遞員使用智能快遞櫃投送包裹。韓章雲 攝
你平常一般怎麼收快遞呢?近幾年,快遞代收點和智能快遞櫃越多越多,讓人不用因為家裡無人收件而苦惱,但卻引發出新的問題——家裡明明有人,快遞員卻不願送貨上門。
家住北京朝陽區的湯先生告訴記者,9日,圓通快遞員将其快遞送到驿站(小區内某超市),隻發了一條短信讓其自取。湯先生當時家中有人,向快遞員了解情況時,卻被告知“不會送貨上門”。
“我撥打了兩次客服電話,進行了一次網上人工服務,三名客服都說現在都是到驿站自取,他們說這是現在快遞的一個政策,圓通隻是率先施行,以後所有快遞都會這麼做。”湯先生說。
圓通人工客服稱,現在都是到驿站自取。來源:受訪者供圖。
近日,來自北京大興區的張女士也遇到了同樣的麻煩。她所在的小區比較大,裡面有三四個圓通的驿站,快遞員甚至沒有準确告知去哪一個驿站取,導緻她跑了幾處才找到包裹。
記者了解到,不僅是圓通,北京地區的韻達、中通等其他快遞公司也存在上述情況。
“如果小區門口的智能快遞櫃還有空位置,一般是放在櫃子裡,想要送貨上門的話,需要寄件人備注一下。”北京豐台區一位韻達快遞員說。
快遞是否一定要送貨上門呢?在未與收件人商量的情況下,把快遞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然後短信或電話通知,這種做法又是否符合規定呢?
貫铄企業CEO、快遞專家趙小敏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指出,根據規定,如果快遞員想放在代收點或快遞櫃,那麼首先要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如果收件人不同意,則必須送貨上門。
“先把快遞放在代收點,再發短信進行通知,從程序上看是錯的,應該是‘先發再放’。”趙小敏說。
記者注意到,我國第一部專門針對快遞業的行政法規——《快遞暫行條例》對快件投遞也有明确規定,該法規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将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在生活中,一些智能快遞櫃上已經标注了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的相關提醒。
北京市豐台區某小區外的豐巢快遞櫃上張貼的提醒文字稱,“在把快遞放進貨櫃之前,請征得客戶的同意”。
北京市某小區外的快遞櫃上張貼提示,提醒快遞員首先征得收件人同意。中新網邱宇 攝
不過,在送貨上門方面,快遞員也有自己的苦衷。
比如,有些小區禁止快遞車輛入内;部分快遞單上的門牌号不準确;經常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況,導緻送貨效率降低、快件積壓;擔心快遞車或車内的快件被盜等。
對此,中國快遞協會原副秘書長邵鐘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正因為快遞員有這些困難,國家也鼓勵“最後一公裡”的配送要多樣化。
《快遞暫行條例》明确,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邵鐘林說,未來快遞智能櫃、代收點所占的比例會越來越大。但他同時強調,送貨上門是一個基本要求。
“行業鼓勵快遞末端服務的多元化,但這種多元化的前提是,無論選擇哪種送貨方式,都應當征求收件人的意見。”邵鐘林說。(記者 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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