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各位一個情況
如果你在高速路上開車
前方突然竄出一隻小動物
這個時候你會怎麼辦
讓還是撞?
在高速路上
遇到突然竄出的小動物
或者大半個輪胎皮
這種事情很常見
教練說
遇到這種情況
首先是刹車讓車速降下來
變道避讓是錯誤的行為
先看後視鏡
根據後方情況
采取減速
然後撞上去
千萬不要一把方向去避讓
現實中小動物移動方向捉摸不定
慌亂之下很容易發生事故
另外不要對自己的技術以及座駕性能太自信
一些人可能會覺得
直接撞上去太殘忍了
那麼對于這個問題
你們怎麼看呢
我們今天就來讨論讨論
本期話題
▼
#如何看待馬路上撞死動物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看
廣大網友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哒柏:
被你走路踩死的螞蟻,找誰說理去?
@于斌洋:
當年我爸單位司機開着卡車躲一條狗,方向沒打回來,撞上對面金杯,7個人裡面死了4個。
@Brandon Lu:
我們試車場駕照考試的一道題目:
15、在高速環道行駛時如遇突發小動物采取的正确措施是
A 緊急制動 B 緊急變換車道避讓 C 輕制動不避讓,除非100%确保周邊環境允許
你覺得哪個是正确答案?
@leon lu:
我們那裡一個鎮,有五個屠夫,淩晨開一輛車一起批發豬肉去,回來時路遇一條野狗,避讓不及,翻車,五個屠夫全死了,狗也順便壓死了。
@妖污王:
其實,大家希望對路上撞死的貓狗是以人道主義關懷,甚至将貓狗的命等同人命來看待。但是,相同的權利就等于相同的義務,馬路中間能随便走嗎?既然貓狗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沒法按照人命的态度去對待。
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世間萬物,都要遵循這條規則!這就是地球上的遊戲規則!其實,行駛途中看見任何突然出現的東西,都應該用最堅固的車頭去撞。急打方向和找死,沒什麼區别,還會害了隔壁車道的人!
@vczh:
當然是人命更重要,突然出來一隻貓直接撞死就好了,不過下意識都是打方向盤,還得多撞幾隻才能保證人身安全。再說了,撞死貓又不違法,所以不能叫逃逸,這是正常駕駛。
@劉洋:
法律上有一個免責事由叫緊急避險,民法刑法通用的。大意就是出現緊急情況,選擇較小的損害以規避較大的損害(兩害相權取其輕),法律對這種情況下造成的損害是豁免的。
要是為躲避一個人撞了一隻貓,自然是屬于緊急避險,可以免責的。但你要非說為躲一隻貓撞了一個人是緊急避險。來來來,脫了法袍我保證不打死你……
@李一:
第一,在我能讓的時候我第一時間減速避讓甚至停車讓它過去。
第二,在我不能避讓的時候,甚至會造成我更大損失的時候我會選擇撞過去。
@劉老六:
撞死過一隻狗,他死總比我死好。公路上很多時候來不及考慮太多,自己應該有取舍,可能你一個猶豫死的就是遵守交通規則的司機和行人。
@鐘大仙兒:
在澳洲,有一種類似的、經常發生的情況。就是在開州際高速的時候,經常會看到被撞死的野生袋鼠。
各位老鐵
你們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呢
直接撞上去是不是真的殘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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