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是用來形容盛行于十七世紀歐洲的一種藝術風格。
巴洛克,源于西班牙語,指不規則的怪異珍珠,有俗麗淩亂之意。
畫中人大都着華服,佩戴名貴的珠寶,神情莊重自然。
畫中女子姿态雍容,展現了貴族氣質的同時,也暗示出畫中人物豐富的内心。這是當時新興貴族的新的審美趣味。
這一時期的肖像畫,人體動态生動大膽,展現出無盡的力量感,帶給我們視覺上的震撼與遐想。
在色彩上,更強調光影變化。很少運用自然光線,畫面光線大都經過設計,使畫面産生強烈的戲劇感,使畫面空間更有立體感、層次感。
在造型上,虛實結合的手法大量運用。進一步模糊輪廓線,搭配精心設計的構圖,使畫面呈現出渾然的厚重感。
巴洛克時期的肖像畫,加強了宗教的神秘,又在畫中增添了世俗與享樂。巴洛克的肖像題材多為女性,通常畫面中的性感氣息被凸顯出來。
魯本斯、安東尼凡戴克、委拉斯貴茲等,都留下了大量的寶貴作品。
資産階級革命前的歐洲皇族,為彰顯自己的地位與權利,為使自己的形象,為人所知并流傳後世。他們邀請宮廷畫家為自己制作肖像畫。
皇室對形象的要求極高,這一點促進了肖像畫技藝上的進步,也促成巴洛克肖像畫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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