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時報記者 龐繼光 通訊員 馬賽榮
為籌錢發放工人工資,包工頭馬某動起了歪念:将租來的車輛抵押換錢,等有錢時再贖回來。然而,車輛抵押出去後,馬某卻再也沒能贖回來還車。近日,涉嫌合同詐騙罪的馬某被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依法取保候審。
2014年6月,馬某在泸水縣承包了一個修路沿的小工程,并請了二十餘名工人幫忙。2015年春節前,修路工人讓馬某支付拖欠工資。無錢支付工資的馬某想起了泸水縣的李某還欠自己幾萬塊錢,遂決定租輛車去找李某要錢。1月下旬的一天上午,打定主意的馬某來到紅塔區瓦窯社區某租車公司,以每天180元租金的價格租下了一輛本田飛度轎車,租期一個月。駕駛着租來的轎車,馬某來到泸水縣并找到李某,不料李某也沒錢還給馬某。
面對催着要工錢的工人,馬某打起了歪主意:将租來的汽車抵押出去,用抵押款發放工人工資,等将來有錢時再将車輛贖回來還給租車公司。
幾經周折,馬某找到了願意借錢給他的李某某,約定好以15天為期限後将租來的轎車抵押給李某某,并拿到了2萬元借款。随後,馬某将錢發給了幫其修路的工人。15天期限轉瞬即到,馬某找不到錢去贖車。之後,馬某因做工程又相繼虧損了數萬元,贖車的事就一直拖了下來。
2015年6月,一直沒能聯系上馬某的租車公司負責人來到玉溪市公安局紅塔分局,向警方報案尋求幫助。經工作,紅塔警方在查明馬某涉嫌犯罪的基礎上将其上網追逃。2016年4月末,潛逃至四川省攀枝花市的馬某被抓獲歸案。
馬某被取保候審後,積極籌錢并與李某某取得聯系,将車輛贖回還給了租車公司。
[編輯:朱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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