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宰相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于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的一種俗稱,不是具體的官名。史傳商代有伊尹為相,周代周公為太宰,皆為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權力的官員,太宰與相就合稱為宰相。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例如漢代的丞相可以稱之為宰相,很長時間就是一個人,魏晉南北朝的錄尚書事可以算宰相,唐代的三省長官,甚至參加政事堂會議的官員都算宰相,宰相就是一群人。遼朝早期設北面官、南面官,有所謂北宰相、南宰相,有學者認為是可汗之下統帥部族的首領,非宰輔性質,存疑 。
2.丞相
丞相與相國不同,丞相是相國的副手,相國在先秦時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國秦惠文王在公元前334年設置相邦。秦王嬴政時期,呂不韋免職後,沒有人擔任相邦,但丞相一職得到保留。秦統一以後繼續保留左、右丞相,秦二世又增設中丞相。漢承秦制,依然設置相國,同時設置丞相作為相國的副手,西漢第1任相國是韓信。然後依次是曹參第1次任相國、傅寬任相國、蕭何第1次任相國、樊哙任相國、周勃任相國、蕭何第2次擔任相國,蕭何第2次任相國死後,曹參第2次繼任相國。曹參第2次任相國之後,暫時不設相國,直到呂産擔任相國,在這期間,丞相一直作為相國的副手協助相國,呂産之後,西漢無人擔任相國一職,但繼續保留丞相,至漢哀帝元壽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為大司徒,這段時間有300多年,是曆史上丞相這一官職設置最久的時期。自哀帝至東漢建安十三年(208年)這200餘年間不設丞相,建安十三年曹操複設并任丞相,但時間很短。三國和晉南北朝370年間,除蜀 [3] ,吳 [4] 和東晉初年、北朝較短時間外,不設丞相,隋朝不置丞相,唐宋時期也基本不置丞相,唐玄宗開元元年(713年),改尚書左仆射、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南宋乾道8年(1172年)亦改尚書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元朝于中書省置丞相,自秦至明朝初年朱元璋廢丞相的1600餘年間,丞相的設置斷斷續續,作為官名的丞相在曆史上存在時間并不長。
秦漢時期尚無官品制度,因此秦漢的相國及其副手丞相都沒有官品,但在三國時期撤銷相國官職之後,丞相是百官之長,其官階是最高的,當時的官階是用秩俸來顯示的,丞相的秩俸号稱萬石。魏晉南北朝時期,九品官人法制度為每個官職設計了任用的資品要求,任官所需要的資品被人們稱之為官品,丞相官品為一品,它的意思是丞相需要由最優秀的人來擔任。梁武帝改革,為官品加注,“帝于品下注一品秩為萬石”。這樣官品就有了官階的含義,一品官,就是國家組織中最高的官。唐代的左、右丞相是由尚書左、右仆射改置的,所以其官品從原來的官品。唐代的左、右仆射官品為從二品,左、右丞相的官品也就是從二品。宋代的左、右丞相也是由尚書左、右仆射改置的。南宋乾道8年之前,尚書左、右仆射官品為從一品,改為左、右丞相之後,代替了原來三省長官的地位,官品上升到正一品。元代的丞相官品亦為一品 。
具體區别
丞相為官名,宰相為一種制度,通俗地講二者的關系為:宰相包括丞相。區别如下:
1)官銜
宰相是中國古代對于輔佐君主并掌握國家最高行政權力的官員的一種通稱或俗稱,并非具體的官名。
丞相與宰相不同,丞相是正式的官名,先秦時期有相、相邦等之名,秦朝建立之後,正式設置丞相。宰相是最高行政長官的通稱,并非具體的官名。
2)人員
宰相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丞相則具體是指某一人。
各朝代宰相是如何稱呼的随着時代的變遷,宰相的正式官名也在不斷的更替,先後出現過:相國、丞相、大司徒、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同平章事、内閣大學士、軍機大臣等多達幾十種官名。據記載,商周時代已有太宰、尹、太師之稱。到了春秋戰國時期,相的名稱正式出現。如管仲為齊國相,蔺相如為趙國相等等。
秦朝,宰相的正式官名為丞相。有時分設左右,以右為上,稱為“右丞相”,“左丞相”。
漢朝仿秦制,丞相為正職,禦史大夫為副職。漢成帝時,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繁多的政事,于是立三公制,改禦史大夫為大司空,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漢哀帝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地位最高。漢獻帝時,複丞相,由曹操擔任。
晉朝建立省事,尚書省、門下省都是晉朝建立的,執行多相制,重要事務由三司八座、門下三省共議,宰相不再局限在三公,三省長官開始具有宰相地位,與三公都被稱為公輔大位、宰輔。
南北朝時,宰相官名有中書監、中書令、門下侍中、尚書令、仆射或将軍。其位最尊、權最大者則為錄尚書事。
隋朝定三省制,三省長官内史省的内史令、門下省的納言、尚書省的尚書令都是宰相。
唐朝的中書省長官中書令,門下省長官侍中,參議政事的中書侍郎、門下侍郎是宰相。尚書令,以後不再任命此官,改以尚書仆射為長官任宰相職。唐高宗後,尚書仆射隻有加“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者才是宰相。參議朝政的百官加參議政事、參知政事、同知政事、同平章政事等加銜的也是宰相。武則天時,将中書省改為鳳閣、門下省改為鸾台,二者為政務中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改成同鳳閣鸾台平章事。
宋朝以同平章事為宰相正式官名,以參知政事為副。元豐改制,設宰相二人,首相稱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次相稱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另設門下侍郎、中書侍郎、尚書左右丞為副相。政和時,改左仆射為太宰兼門下侍郎,右仆射為少宰兼中書侍郎。建炎間,再改宰相官名為尚書左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副相為參知政事。乾道間又改為左、右丞相。
南宋初,左、右仆射加同平章事,為正宰相,不兼任二省侍郎,兩省侍郎改為參知政事。孝宗以後,正宰相為左右丞相,副宰相為參知政事。
遼朝設立北南兩個官制。北面又分北南兩樞密院,北院掌軍事,南院掌内政。北、南樞密院分别下設北、南宰相府和宰相(曆史上第一次把宰相作為正式官名)。南面:多仿唐制,有三省六部、各台、院、寺、監、諸衛等官,地位與北院面一樣,但無實權。
元朝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主官中書令常由皇太子兼領,下為左右丞相,再下為平章政事,副職左右丞及參知政事皆是宰相。
明初設中書省,左右丞相。洪武十三年,罷中書省,廢丞相,由皇帝親決國政。宰相制度被廢除。後來皇帝政務繁忙,又設内閣大學士。随着内閣大學士的政務加重,大學士成為事實上的宰相,稱輔臣,居首者為首輔。廢除宰相制度之後,再無宰相正式名分。
清沿明制設内閣大學士,雍正時設軍機處,内閣成為閑曹,軍機大臣成為事實上的宰相。清朝也無宰相的正史名分。
在所有的官職中,宰相的變化最多,這是由於君主既需要宰相幫助辦理政事,又擔心宰相的權位過重,危及自身的權力,故常改變其名稱權責,方便皇帝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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