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根據你學所知的現代知識,分析一下宋朝時代的魯智深拳打鎮關西這個案件中,魯智深犯的是什麼罪?
A、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
B、構成故意傷害罪
C、構成過失緻人死亡罪
D、死亡結果屬于意外事件
衆所周知,魯智深三拳打死了鎮關西,對于此事的認定,應當認為是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
首先魯智深主觀上是要去揍鎮關西而不是去殺他,所以故意殺人罪肯定是不構成的,那他主觀上有傷害的意圖,客觀上,魯智深的那個拳頭打到人,絕對構成傷害了,那三拳已經是故意傷害罪的實行行為了,主客觀一緻,構成故意傷害罪。
那接下來就是判斷他是否構成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
客觀上魯智深這個傷害行為和死亡結果有沒有因果關系呢?很顯然是有的。
那接下來就看主觀,那主觀魯智深是一個故意呢還是過失?魯智深當時不是想把他打死的,隻是想教訓一下,那就意味着沒有殺人的故意。
接下來再判斷魯智深将人打死,是過失還是意外事件呢?那很顯然是有過失的,不是意外事件。
所以魯智深拳打鎮關西本案的結論是:魯智深構成故意傷害罪緻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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