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可以繼承嗎?
如何購買剩餘的政府産權份額?
申請或購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後,
是否可以再購買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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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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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可以繼承嗎?
A: 購房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同為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人或者符合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并取得登錄證明的,可以繼承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的産權。其繼承人不符合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的,住房保障機構可以按照依法分割共有物的方式,處置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Q
家庭發生人員變化,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産證可否加名去名?
A:取得不動産權證後,一般不得調整購房人或者同住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書面同意的除外:
(一)因結婚、出生增加家庭成員,新增加家庭成員或者原一同提出申請的部分家庭成員為購房人、同住人以外人員的,這部分家庭成員可以作為購房人或者同住人,但不得再次申請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二)購房人、同住人離婚,可以按照離婚協議書或者法院離婚調解書、判決書,确定一方作為購房人或者同住人,但不作為購房人或者同住人的一方,不得再次申請各類保障性住房。
(三)購房人死亡、繼承人為購房人或者同住人的,經全部購房人、同住人以及其他繼承人協商一緻,可以調整購房人、同住人;繼承人為購房人或者同住人以外人員的,但符合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的,經其他購房人、同住人以及其他繼承人協商一緻,可以調整購房人、同住人。
Q
申請或購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後,是否可以再購買商品房?
A:商品住房購房人已申請或已購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一般不再符合購買商品住房相關規定,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經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書面同意的除外:
(一)在申請階段退出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申請;
(二)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被回購或者優先購買,并完成轉移登記和房屋移交;
(三)購買政府産權份額,并完成轉移登記;
(四)上市轉讓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足額繳納政府産權份額價款并完成轉移登記;
(五)購買商品住房,經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核定,仍符合住房困難面積标準。
Q
購買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後,如何購買剩餘的政府産權份額?
A:取得不動産權證滿5年,本市戶籍家庭購房人、同住人可以購買政府産權份額。需要購買政府産權份額的,購房人、同住人應當達成書面一緻意見,填報格式表單,向房屋所在地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交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不動産權證、購房合同、供後房屋使用管理協議、購房人、同住人身份證明等材料。
本市戶籍家庭購房人、同住人購買政府産權份額的,應當在收到區住房保障購買協議,并按照協議實施機構出具同意的審核意見後15個工作日内,與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簽訂購議約定,及時向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指定的賬戶補繳價款。
價款繳清後,區住房保障實施機構應當出具書面證明;購房人、同住人應持該書面證明到區不動産登記機構,按照不動産登記的有關規定辦理不動産登記,并将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
Q
共有産權保障住房不動産權證滿5年,購買政府産權份額的價格為多少?
A:對購買政府産權份額以及政府優先購買采取同一價格标準,即市場基準價格。市場基準價格由市住房保障機構組織評估,經審核确認後,定期公布。
Q
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買政府産權份額是需要一次性付清,還是可以辦理按揭呢?
A: 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購買政府産權份額目前不可辦理按揭,僅支持全額支付價款。
Q
共有産權保障住房購房家庭取得不動産權證後,是否可以再次申請共有産權保障住房?
A:每個家庭隻有一次申請機會,申請人取得共有産權保障住房後,不得再次提出申請。(原一同申請的配偶離婚後不得再次提出申請)
編輯:徐世恒
資料:寶山安居
*轉載請注明來自上海寶山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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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請你們不要強奸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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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