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症它是一組以強迫症狀為主要臨床特點的一類神經症,強迫症狀包括:
① 強迫觀念:患者反複思考一些觀念,想法,記憶,情緒等内容。
② 強迫行為:患者反複做一些不必要的行為,比如反複洗手、反複檢查、反複計數等。
強迫症狀具備的特征:
1)強迫症患者,他本身知道強迫症狀不對但是卻無法控制自身的行為,因為患者一旦控制不做,就會出現緊張和心慌等嚴重的焦慮表現,為了避免出現焦慮,患者就隻能去想去做。這個特征稱之為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
2)強迫症患者可以意識到這種強迫的意識和沖動不是來自于外界,而來源于自身,是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位強迫症患者已經得病很長時間了,可能自我的強迫和反強迫不強烈了,他已經适應了這種強迫症狀,但是一位新患者的話,一定會有明顯的有意識的自我強迫和反強迫。這是診斷強迫症的關健點。從臨床上看的話,有一些不典型的強迫症患者,發病一段時間後出現了精神病性的症狀,診斷也更改為精神分裂症,及時識别強迫症狀的特點,并加以合理的藥物治療,對患者的預後有很大的幫助。
注意:對于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患者來說,出現強迫症狀也是比較常見的,一般認為可能是疾病本身導緻的,也可能是抗精神病藥物的副作用:藥源性強迫症狀,以氯氮平最為常見,如果患者有類似的表現,請及時就診并給予相應的藥物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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