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有人讨論“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你比較能原諒哪個?”這個問題的難度不低于“老媽和老婆一起掉水裡,你救誰?”無論選哪個,都是讓人不适。最近小M說發現老公在網上跟人聊騷,内容之露骨都無法直視。逼問之下才知道對方是老公的舊同學,哪怕老公力證清白,承認隻是精神上開了小差,并沒有實際上的行動。小M說心裡都有隔閡了,腦海裡已經把整件事像連續劇那樣在腦海裡浮現出來了。
小M的擔憂也不是不無道理,如果一個人的精神上開始出軌,那麼時間長了也會有實質性的越線,隻是時機問題。那怎麼才算精神出軌呢?小M說自己有情感潔癖,就是這種聊騷已經是不可原諒了,怎麼才算精神出軌這得要看你伴侶的标準,怎麼定義就是她說了算。
有人說隻要不帶來實際威脅的,就不算精神出軌,就如張愛玲筆下寫的:
娶了紅緻瑰,久而久之,紅的變了牆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還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飯粘子,紅的卻是心口上的一顆朱砂痣。
上課偶爾也會走神,哪敢保證一輩子思想上不會開個小差呢,這個問題我們來思考一下。
中年夫妻的婚姻危機,要麼就是精神出軌,要麼就是肉體出軌,要麼就是精神肉體雙雙出軌。肉體的出軌會讓人感覺到“髒”,而精神出軌是一種缺失的自我心理補償,伴侶身上得不到的,就從其他關系上去得到。
多少人對婚姻生活感到失望,源于對方的不認可,不欣賞,沒有得到相應的尊重,死氣沉沉毫無激情可言。美國心理學家在《出軌心理學》中提到:“最糟糕的背叛往往不需要任何肢體接觸”可見當事人是何等孤獨,精神何等匮乏。
現在的離婚率越來越高和結婚率越來越低,這也反映了人對自由意志的追求,崇尚一種更自由開放的生活方式,而我們對婚姻賦予了太多的定義,婚姻的基礎是忠誠,需要具備自我道德約束,這也導緻了很多人對伴侶有高于實際的要求。
伴侶精神出軌了,如果選擇原諒卻又如鲠在喉。不原諒又好像太苛責了,失去多年的感情,兩敗俱傷,又有點不值得。若要做到不疏遠不責備,真誠溝通,這是最有效,亦是最難的。
我們實際上需要探讨的并不是對方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更讓人容易接受,也并非允許對方精神出軌,而是在婚姻裡,你能否及時察覺對方的情緒,對現有狀态的不滿而及時作出調整,而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尋找一時半刻的歡愉而導緻後患無窮。
婚姻是一種承諾,一份契約精神,也要讓彼此知道對方的底線在哪裡,不得輕易觸碰,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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