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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同意可是我還是決定堅持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5-25 06:11:29

父母不同意可是我還是決定堅持?#翻開我的生活日記#我19歲那年拿着自己存好的錢計劃去紋身我爸媽知道後差點把屋頂掀了,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父母不同意可是我還是決定堅持?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父母不同意可是我還是決定堅持(父母不同意的事)1

父母不同意可是我還是決定堅持

#翻開我的生活日記#

我19歲那年拿着自己存好的錢計劃去紋身。我爸媽知道後差點把屋頂掀了。

其實我從一出生就知道我們家屬于傳統且嚴格的類型,我爸控制欲極強。但就在這種環境下,我慢慢還是發現,父母跟孩子一樣,他們也在改變——父母的接受度是有彈性的,需要孩子不斷去挑戰。就像一開始孩子自己也沒有什麼明确的認知,是在成長過程中父母不斷揉捏、塑造下,他才形成了自己的底線和邊界。

從這個層面說,你把父母當成你的“對手”就行,你強他就弱,你弱他就強。

你們雙方不斷試探,長久制衡,才能形成可持續的親密關系。

那次紋身計劃的後來,我爸暴怒、争吵過後,我沒向他低頭,我說你生氣也沒用,我決定就是決定了。

我爸這人有一個殺手锏,他每次發火都會來一句“以後我再也不給你錢了”。但滑稽的是,後來我發現這句話從來都沒有應驗。而我爸發的那些火,也不過是他作為一個守舊父輩的無稽暴怒和情緒考驗。

什麼叫情緒考驗?就是你在做一個決定時,父母其實已經無數次在心裡告訴自己他改變不了你,但還是百般阻撓層層設限,這就相當于幫你客觀預設一些路障。如果你被語言的冷水潑醒了,如果你被情緒的怒火壓倒了,那說明你自己打敗了自己——本質上并不是你向父母認輸,而是自己承認自己幹不掉那些半路殺出的怪。

誠然,我們這一輩人從很多層面來說,永遠追不上我們的父輩了。尤其是像我這種二胎家庭裡的老二,父母已經大我将近四十歲,他們在自己時代裡用最樸素的辛勞創造出天翻地覆的生活變化,我在任何時候想起來都會替我父母感歎一句,真厲害啊。

但那又怎樣呢。正是因為他們有過自己世界裡的煙火,我們才更加知道,很多燦爛是不可複制的。就像父母一遍遍感歎當代人的物質條件優越,教育環境好,我們也不可能去花心思證明自己在他們當年那種困窘下同樣自立。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長征。

雖然我們做子女的都有一種于心不忍,就是不舍得親口告訴父母“你很多方法現在用不了了”。這種“說不出口”,是我們作為子女細微的慈悲。但是雙方總歸有一天都要承認,他給不了你永恒的答案。

那次關于紋身的争吵,我對我爸說,我的紋身位置在肩膀,我想露出的時候可以穿背心露出來,以後工作了我就正常穿短袖,不耽誤;我有自己的職業規劃,不會入伍也不會考公務員,受紋身影響的工作我都不會做,你就放心吧。

其實我爸也有紋身,十幾歲的時候弄的,在小臂上。他是一個新聞工作者,有很多正式場合是絕對不能露紋身的。我爸很後悔,四十多歲時有次跟一個重要領導吃飯,對方拿他的紋身打趣,實質上就是給他臉色。

後來,我沒見我爸在夏天出門穿過一次短袖。

紋身反複去洗了幾次,變成黑灰的疤痕。鐵骨铮铮的男人,說洗紋身這玩意真疼,十幾歲紋的時候我可是眼都沒眨一下啊。

這事兒已經過去很多年了,我一直記在心裡。

當年我爸品嘗過的屈辱,他自當不願意讓我再嘗一次。

我把職業上的想法都說了一遍,我爸語氣平和了一些。他說:“以後結婚呢,婚禮上你想頂着血紅色的車轱辘印(我的紋身是個紅色的雪花,我爸戲稱車轱辘印)穿婚紗嗎,你打算如何面對未來的婆家?”

我說,沒事兒,婚禮辦不辦無所謂,紋身也不是遮不掉的東西,至于婆家……如果我将來要嫁的人和他的家庭,實在介意這巴掌大的紋身,那就算了,這婚不結就好了。

我爸沒再說話。

後來我們安靜地吃飯,過了好久,我爸又補了一句,反正我不允許你紋身啊。

語氣已經非常平淡溫和。

我知道,他不再阻撓我了。

其實父母所有的震怒,無非是想告訴孩子,你選擇路無比艱辛,你能承擔嗎。

最終說服我爸的東西究竟是什麼,是他從我的語氣裡聽到了四十年前的他自己嗎?是年輕人的堅定打動他了嗎?

我想也不是。打動他的,應該是他突然發現,幾十年後的年輕人在做一個看似荒謬、愚蠢的決定時,也不全是捂住雙耳的偏執呢。

是他的女兒打算做點被很多人看不上的事兒,她自己實實在在明白這種“看不上”會産生,也幹幹脆脆地想好了将來如何去應對“看不上”。是這種坦蕩的勇敢打動他了吧。

我沒有問我爸那一刻為什麼嘴上還說“我不允許”,也沒有問我爸後來寒假裡再看到我已有了紋身為什麼不置可否。我知道有些說出口的話是假的,用來維持父輩的立場,有些沒說出口的話是真的,用來默許當下世界年輕人已然形成的更堅硬的力量。

父母從我們出生就已經是父母了,他們比我們多的東西不一定叫經驗,不一定叫方法論,更不可能是成功學。

據我觀察,他們身上那種讓“父母”形象得以鞏固的東西,叫“慣性”。

父母的身份慣性往往讓他們把比我們多活那幾十年的狀态貫徹到底,在子女到來之前,沒有人質疑過。而他們乘着這股慣性帶動我們,甚至毫無知覺地捆住我們。我們做子女的,不妨試着用力攔一下這股慣性,告訴父母:也不一定是這樣的哦,你遇到我了,你可能要改變了哦。

關于“父母對我們的決定同不同意”這個話題的另一看法,是這樣的,我認為,良性的親子關系應該是,我們在力量上互相支撐,但我們在權利上,毫不占有。所以我們在做自己的決定時,“父母的同意”本就是一種不必存在的考量。

常見的“占有型關系”體現在哪裡?情感上的高度粘合,不肯放手。

不說它對不對,但不得不承認的一點是,這種占有是容易生出痛的。

父母與子女有法律、經濟上的種種牽連,但唯獨情感上,沒有人能真正規定彼此要給對方多少愛。我這裡說的愛,如果作出規定,就成了一種控制。

舉個例子。

離婚率越來越高,在這裡我不能勸阻婚姻雙方不離婚,因為我作為旁觀者沒有這個權利。可如果旁觀者變成這個家庭的孩子,離婚就變得罪不可恕。所有夫妻兩個人之間的事,一旦涉及到孩子,必然變成混沌的、羞恥的、甚至是糟粕的種種——成年人之間的所有戒律和規則,敵不過孩子的哭泣。

然而總是要哭泣的。人的一生,難免浸染眼淚和告别。

所以在這種情感關系裡,我勸子女早點剝離出來。父母除了是你的父母,他們也是獨立的人。

再反過來。

父母如果理解我上面的例子,就知道自己對于孩子來說,同樣沒有那麼大的權利。我們除了締造了他的生命之外,還做了什麼呢?

做了什麼足夠偉大到,可以來操控他的人生呢?什麼都不足夠。

你是否希望你處于情感糾紛時,你的孩子并不痛苦也不幹涉?

你是否希望你在完成法定義務後,你的人生還有自己的時光?

所以真正的答案是什麼?“父母不同意”這個狀語,它的存在沒有任何意義。你在做決定的時候,把自己當成獨立的人,你不必刻意去反叛他們的勸誡,也不必把他們的話當作無上法則。你聽聽就好了。

你有你自己的人生節奏,也給了你和父母雙向的自由。

假若你做了跟父母反方向的決定,過了好多年,有一天忽然又覺得,哎呀,我不想走這條路了。

也沒關系。這完全不代表你的路是錯的,父母是對的,更不能說明你這幾年的堅持都白做了。你走到哪都有哪的風景。

父母的烙印早就化成養料,成為你生命的一部分。至于你到底怎麼做,那才不是要緊的。人生漫長,真相也不止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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