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丁
所謂法法相通!書法的本質即心法,心法不外求。不外求不是重視外形,而是不執着在外形上,要求其内在之本質。
王羲之已經超越字形的束縛,作品甚至看不出什麼體,基本或者經常進入,天人合一,形神一如的法界性境境界,漸漸臻于化境,脫離凡體,欲寫已忘手,融入字法圓融的實相,漸去我執法執,到達從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就書法而言此可謂至高境界!這是稱其為聖的根本原因,作品很多屬于形而上之神品。
而王铎還在搞塊面,搞視覺,搞技法技巧,搞一些形色的東西,這些往往為好旁門左道之野狐禅所重視,他們基本還停留在色相的低層面,他們都是在心外求法,稱之為外道,外道我法二執俱在,始終在字形凡塵的輪回中奮筆掙紮,不能解脫。所以從王铎作品中,仍能看出其刻意而求得的體相,故而頂多稱其為能,其作品大多屬于形而下的品階。
籍此,一個天上,一個地下,高下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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