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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經視台報道的一則新聞引起了小編的注意。
新聞中的湖南永州某縣農貿市場内
常常出現多名肉販不約而同地
用毛巾擦拭牛肉的情況,
據記者跟蹤調查後,
在淩晨時分的城郊的兩家屠宰點
拍到了特别殘忍的一幕。
屠夫們把待宰割的牛綁在房柱上,然後用大鐵錘直接砸打牛頭,把牛砸暈在地,再用刀在牛胸口開口,用水管直插牛的心髒注水4分鐘直至牛的四肢完全膨脹、四肢硬直。整個過程,屠夫們的手法之熟練、手段之殘忍令人發指。
事後,當地畜牧、市監、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将上述不法分子抓獲。經現場執法人員使用現場查獲的注水管進行注水實驗,4分鐘的灌水量約達160斤。
衆所周知,牛肉被注水後會降低肉類的口感質量,保質期變短,注水後容易滋生細菌等等。這關乎老百姓生命健康的事情不容小觑。
那屠宰牛肉注水以及銷售注水牛肉是否會構成犯罪呢?
會的!
按照國家相關标準《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限量》對牛肉的水分限量指标為≤77%,牛肉被注水後品質降低,将被注水的低品質牛肉充當未注水牛肉予以銷售的行為,屬于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的以次充好的行為,一旦銷售金額達到五萬以上,即構成生産、銷售僞劣産品罪,可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單處銷售額百分之五十至二倍以下的罰金。
生産、銷售注水牛肉金額二百萬以上的,可處該罪的最高刑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财産。
該罪的刑罰強度與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可判處的刑罰幾乎相當了(後者最高可處死刑,前者沒有)。
也許有人覺得賣賣注水牛肉而已,不至于會被判那麼重的刑罰吧?這個時候小明隻能擺擺真實案例了。
01
2017年,浙江省溫嶺市王某雇傭他人屠宰活牛并注水260餘頭,銷售注水牛肉金額達人民币300餘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70萬元。
02
2018年,浙江省湖州市何某因銷售注水牛肉1220頭,銷售金額達人民币133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币500萬元。
最後,視頻中的大鐵錘狠狠砸下活牛腦袋的場景讓小夥伴們心有餘悸,這并不是國家規範的屠宰手段。也許很多小夥伴不了解,其實人道屠宰在我國已經有着完備的标準規程。
根據國家标準《GB∕T 19477-2018 畜禽屠宰操作規程 牛》的屠宰操作程序及要求,明确了屠宰活牛的緻昏方法應采用氣動緻昏或電緻昏。
至此,雖我國法律沒有對虐待動物的行為進行懲罰,但是對于不法分子用殘忍的虐殺手段屠宰活牛的非人道行為,小明表示深深的譴責和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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