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下午17時57分。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區分局指揮中心通過指揮平台發現一輛車号為貴A的紅色長安牌小型汽車在紀念塔路口掉頭随即在新華路與青雲路交叉口逆行到青雲路。
6月16日,分局民警通過大數據查詢到車主聯系方式,并與車主楊某取得聯系方式,通知6月15日駕駛該車的駕駛員到分局接受調查。随即車主楊某到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區分局四中隊辦公室接受調查。
通過民警詢問,楊某告知民警昨日其駕車送朋友回家,因有急事趕時間,就選擇在該處逆行通過青雲路到達金熙府。楊某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表示接受處罰。以後行車會按照交通法規安全行車。
随後,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駕駛員楊某實施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員楊某罰款200元記3分的處罰,并進行了批評教育。
南明交警提示廣大駕駛員:
1.不要心存僥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違法行為無處遁形。
2.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才能安全到家。
本台記者:楊隆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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